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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飞:排队退保能否止步于社会保险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08:37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周东飞

  近日,很多广东东莞外来工从凌晨就排起长队,目的是为了退社保。很多外来工称先领到社保金回家,如果明年再过来打工就重新参保。

  东莞市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捆绑参保,参保农民工超过180万人。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2007年东莞有超过60万人次办理了退保手续,占参保农民工总数的1/3。退保问题不局限于东莞一地,在几乎所有农民工聚集的地方,回家过年之前的辞工退保现象都蔚为大观,去年有的地方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

  今年年底的排队退保现象与往年并无不同,只要社保转移和接续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那么每年年底的外来工退保潮就不会消退。将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本来是一件好事,但由于不够成熟的社保体系所固有的制度缺陷,使得农民工的社保权益反倒成了空中楼阁。以养老保险为例,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只有连续缴费15年以上,才能获得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而且,在打工地缴纳的保险,换一个地方就会失去效力。流动频繁的农民工只好选择退保变现走人,以维护最后一点点眼前利益。

  这样一种局面,对农民工利益和社会保险事业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退保的结果,对农民工来说,是社保权益的即刻归零。尽管他们明年还可以参保,但年底的又一次不可避免的退保,又将使他们老有所养的梦想再次归零。社会保险的要义之一,是以全社会之力来保障所有人的特定权益。这种农民工参保退保的“游戏”,只能将农民工排除在受益人群之外。因此,养老保险无法异地转接的现状必须改变。这一点,在刚刚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中得到了回应。

  该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这一法条所传达的信息在于,农民工每到年底排队退保的旧戏不需要重演,他们的养老保险权益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保障。我们固然知道这仍是一种将来时态,毕竟《社会保险法》仍处于草案阶段,真正具备法律效力尚需时日。但是,它至少给定了一种近乎明确的解决方案。

  如果媒体报道说,今年珠三角等地没有出现农民工排队退保现象,那么我们不应感到意外。好的制度带来好的预期,好的预期导致好的选择。不过,在《社会保险法》已经明确传达出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排队退保的现象也还依旧在继续。如果说,农民工到年底去退保已经成为一种下意识的举动,那么不退保要成为一种新习惯,显然还需要足够的引导和宣传。

  有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参保的地方其实是他们退保行为的受益者,因为退的只是占比很小的个人账户资金,企业交纳的统筹部分则沉淀在当地。2008年初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直指,退保让深圳每年坐收8亿社保统筹资金。当然,这一说法遭到了相关方面的否认。其实,澄清自己的时机就在眼前。履行对参保人的告知义务,在尊重农民工意愿的同时,应当向他们讲明白法律和政策的走向。除了退保之外,农民工尚有停保、续保、转移等选择,合法的路径必须让他们知晓。

  这种义务同样属于农民工家乡政府,启动农民工社保的转接事宜,江西可以做到,其他地方未必不能探索。江西省规定,农民工返乡凭参保缴费证明即可接续社保关系,其他手续均由政府部门出面办理。从不愿分羹到主动接纳,长远来看当然还需要利益均衡的制度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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