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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文祥
2008年政府为民拟办的59件实事全面落实,其中保障性住房、蓝天指标、停车位建设等实事项目都超额完成。北京市委市政府通过首都之窗首次向市民递交了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落实情况的“清单”。(1月4日《京华时报》)
一诺千金解民忧,“清单”的亮点在于59件实事全落实,让民众看到了政府的政绩与诚信。一个责任政府、亲民政府、诚信政府的形象跃然纸上。
“为民办X件实事”此类的承诺,已成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传统的“每年一歌”,更成了每年年头必不可少的习惯性动作。但到年终主动如实向民众递交办实事“清单”程序的,却是凤毛麟角。不知是这些地方政府忙不过来或者是不拘小节,还是认为百姓压根儿没这种渴望与诉求。
一些政府反而有这样的“习惯性动作”———重承诺,轻践诺,重嘴功,轻行动。为民办实事,成了一句应景的时髦口号,成了兑现不了的空头支票,说一套,做一套。结果,为民办实事的“清单”变成了“欠单”,这恐怕正是有人忌讳甚至害怕递交“清单”的原因所在。
不久前,媒体披露一起诚信危机事件:数年前,某地为民办实事规划设计了一个水库工程,但几年下来,这项被誉为该地有史以来最大的“民心工程”,耗资数千万,却仍然是个“半拉子”工程。诸多承诺都成了一纸空文。如果政府递交上这样一份豆腐渣“清单”,除了给自己脸上抹黑外,老百姓焉有不骂娘之理?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承诺是金,向群众承诺的事,一件也不能落空。据媒体报道,崇州市规定各部门“一把手”为民承诺办的实事,如果光说不兑现要一律“下课”。其他地方是否也应该如此认真呢?
可以说,只要实事办到位,公布“清单”等于公布政绩,等于往自己脸上“贴金”,如此好事,何难之有?因而,注重办实事的“办”,这是保证政府递交“清单”的基础。
另外,无论实事办得如何,阳光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递交除国家机密以外的任何政务“清单”。这是民众的权利,更是政府必不可少的“功课”。否则,一本糊涂账,百姓如何参政议政。
诸如递交办实事此类的政务“清单”,是政府最大的实事。这不仅是取悦于民的需要,更关乎政府的公信力与诚信度,也更关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