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舒圣祥
新年第一天,新疆阿勒泰地区5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财产申报表,如期在网上公示接受监督。根据阿勒泰地区《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阿勒泰地区的干部财产申报,实行与国外一般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似的三种形式——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财产申报分公开和秘密申报两种,其中公开内容为四栏,秘密申报内容如股票、证券收入,因涉及隐私由纪检部门掌握。(1月4日《新京报》)
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为有识之士所呼吁,为人大代表所建议,为社会公众所期盼,为时久矣。如今,千呼万唤的“阳光法案”最终在边远的阿勒泰地区揭开盖头,颇为耐人寻味,更值大力嘉许。
尽管将财产申报分为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没有做到完全公开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财产,充分透露出改革者“试摸老虎屁股”的高度谨慎;但是,正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不是由小岗村18位农民来进行制度完善与理论拔高,我们并不奢望由地方发起的“闯一闯”行动在一开始就能一步到位。
当初,是小岗村农民的“闯一闯”、杜润生的“试一试”和邓小平的“看一看”,最终促成了伟大的变革;今天,“阿勒泰阳光”同样只是“抛砖引玉”的一个开始,假若没有一个伟大的回应,那么它本身的伟大也许根本无从谈起。
事实上,“阿勒泰阳光”不只是简单的反腐力举,它对准的更是一个因为既得利益阻挠而坚冰始终难破、改革举步维艰的的沉旧政治体制。邓小平早就睿智地指出:“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在我们创造经济奇迹取得举世瞩目社会进步的今天,解答诸如腐败泛滥、环境污染、贫富悬殊以及群体事件多发等一系列发展困惑的钥匙,也许正藏在老人睿智的话语里。
作为一种世界通行的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官员财产公开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满足,更是对官员保持廉洁预防腐败的有效保护。改革开放从来都是一个吸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的过程;我们的新三十年,同样离不开吸取和借鉴“全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温总理语)——在这样的维度上,“阿勒泰阳光”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日出”。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