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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近日,江苏省淮阴公安网上有这么一条失物招领告示,大意为淮安市小学生蔡卓樾捡到五毛钱硬币,请失主迅速带身份证前往领取。
这个话题,的确把我们拉回到那个纯真而温馨的岁月,记得小的时候常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其实,那时我们所做的要比所唱的更“动听”,捡到了一分钱一定会寻找失主,寻不到失主就交给老师,见了老人会主动让座,同学有困难争着帮助……不过现在马路上即使有1角、2角、5角的硬币,也未必有人愿意捡起来,更别说要交给警察。
一个小朋友曾告诉我,他在路上捡到10元钱,交给警察叔叔,警察叔叔笑着说:“你给我,我给谁?既然是你捡的,你就收着吧!”我读小学的女儿就问过我,爸爸,路上有1元钱拾不拾起来?我对她说,以前不会,现在会。
我给她讲了这样一件事:一次,我坐三轮车去新华书店,问车夫多少钱,他说4元钱,到新华书店,我给了他一张5元的钱,并说不用找,车夫高兴地给我打了一声招呼便骑车走了。又有一次坐三轮车,车夫非常热情,他说认识我。我才想起来,他就是那次我多给了1元钱的车夫。没想到1元钱不仅能给别人快乐,而且也能给自己带来快乐。从此,我衣袋里总会放些零钱。
其实,淮阴公安网站既然公布了这么一条失物招领告示,就没有必要因为引发议论而删除。虽然失主未必会来领走这五毛钱,但对捡钱的学生却是一种交代和肯定,如果大家都像小学生一样从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习惯,社会风气就能慢慢好转起来。公安网站撤下这条招领告示,无非是怕人家说是作秀,但作为政府部门,既然做得对,那就应该硬起来,别被几句风言风语就吓得“关门大吉”。
今天我们虽然不再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儿歌,但这种纯真质朴、不贪小便宜的行为却仍然值得提倡。
拾金不昧是美德,美德应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