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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警惕民意不畅背后的公权表演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9:17  重庆时报

  作者:朱四倍

  保证社情民意渠道畅通,方便群众随时咨询或反映问题,您那里的党委、政府做得怎么样?《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地方政府开通社情民意通道,你们那通了吗”网络调查,反响热烈。调查显示,68.7%的网友不知道所在省区市的政府(省长、主席、市长)热线、信箱或者其他联系方式,96.8%的网友认为“不畅通”。(1月5日《人民日报》)

  社情民意渠道存在“肠梗阻”,在笔者看来,与公权的“仪式化表演”有关。在有些掌权者的眼中,所谓的社情民意仅仅是公权行使的“装饰物”,而不是公权真正关注的事情。社情民意的渠道是否畅通,也仅仅是公民自己的事情,对某些掌权者来说,似乎只要设立了信箱、建立了网站就“大功告成”,而忘记了社情民意的实质性内涵——民众的呼声和呼声表达的制度化。

  事实上,社情民意渠道存在“肠梗阻”无非说明了如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对于政府来说,公开信息还只是一种单方面的善意,而不是法定的义务。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公开什么,公开多少,公开到什么程度,一切都由政府说了算。三是公开形式不够规范。

  不可否认,我国政府掌握的绝大部分信息处于封闭、闲置或半封闭、半闲置状态。由于我国对保密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公开哪些,一直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规定,造成一些非保密文件难以通过正规渠道及时向公众开放。

  学者斯蒂格利茨认为,政府信息不公开,保守秘密,会削弱公民参与民主过程的能力。而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决定了公民知情权实现的程度。只有在公开化的政治参与中,才能培养出具有现代文明意识的公民。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个人生活的需要,并不仅限于政治层面的意义,它也影响着每个公民的生活。现代社会只有对服务行政信息的充分知情,公民才能更好地安排生活和工作。因此,我们必须警惕公民知情权的被动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权之间的落差,这是隐藏在社情民意渠道存在“肠梗阻”背后的实质“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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