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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阳:法律不能因经济危机而变成橡皮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09:19   珠江晚报

  作者:晏阳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刘彩凤博士建议,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政府可以适当引入小企业豁免机制,以降低小企业的经营成本。(见昨日《中国青年报》)

  原本就备受争议的《劳动合同法》,在其实施的第一个年头便遭遇到了经济危机,工厂倒闭,工人失业,这让那些一直对《劳动合同法》心怀不满者更加理直气壮:看看,《劳动合同法》果然让企业不堪重负吧?我们之前说“《劳动合同法》会把经济搞垮”并非危言耸听吧?怎么办?暂缓实施吧,变通实施吧,或者对小企业予以豁免吧——真是奇怪,堂堂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政府有什么权力引入豁免机制从而将其束之高阁?即使豁免,又岂能只针对小企业?

  确实,经济危机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困难,挽救企业进而稳定就业,是当前的工作重点。但是,该怎样挽救企业、该挽救哪些企业,却是值得认真思量的问题。挽救企业的路径无非有两条:一是暂时牺牲政府的利益,包括以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更包括减免税费“放水养鱼”;二是暂时牺牲劳动者的利益,包括少发工资、拖欠奖金,也包括将《劳动合同法》变相废除。两种路径孰优孰劣,答案不言而喻,挽救企业主要靠政府,而不能靠牺牲劳动者的利益换取企业的生存,因为在经济寒冬里,普通劳动者比企业更需要“御寒衣”,而且劳动者的消费才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回暖的关键性因素,所以“保民生”比“保企业”更为重要。

  第二个问题,我们该挽救哪些企业,亦即哪些企业值得我们去挽救?实际上,一方面,眼下的工厂倒闭、工人失业,主要是受经济危机的影响,而非《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即使引入豁免机制,该倒的企业依然会倒。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中的大部分规定并不新鲜,原本就散见于各种劳动法规、条例、规章之中,这意味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并不会让那些原本就守法经营的企业增加多少成本,而只会成为那些不守法经营企业难以承受之重。那么,连守法经营都无法做到的企业,连给职工上保险、不克扣工资都负担不起的企业,这样的企业难道不该倒闭吗?我们凭什么要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去维系这些企业苟延残喘的性命?

  经济危机之下,化“危”为“机”,我们要做的,不仅是挽救企业,保持经济增长,更重要的是借此机会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升经济品质、强健企业体魄,让该倒的倒下,更先进的、更具活力的、更能抵御风寒的企业才能应运而生。如果我们这也舍不得那也割不下,这也要救那也要保,甚至连法律都拿来当挽救企业的橡皮泥,那么不仅会延长经济危机的影响,而且会延缓民主法治的进程,到头来将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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