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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疆:监狱不该为社会保障不力背包袱

  作者:赵志疆

  四川省监狱系统从去年9月开始,集中清理多年来因政策限制而滞留监狱的数千名“老病残”服刑人员,至年底,已有千余名“老病残”通过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回家。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称,此举是监狱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不过,也有人认为监狱是把“老病残”犯人推给社会,“甩包袱”。

  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假释旨在鼓励罪犯认真学习、服从监管、遵守制度、真诚悔改,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提供桥梁。很明显,对于“老病残”犯人这一特殊群体“网开一面”,不仅体现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也展示出了对“老病残”犯人的人道主义关怀,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探索。

  而且,假释“老病残”犯人是有充分法律根据的。按照刑法规定,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和关键条件。实际上,外界质疑更多的是针对“老病残”犯人获假释后怎么样。说句老实话,这并不是监狱所应承担的责任。监狱毕竟不是“福利院”,只要“老病残”犯人不至于继续危害社会,就没必要继续留在监狱里。假释固然能在某种程度上减轻狱政部门的压力与负担,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利于他们集中精力对其他犯人实施改造,而不应该简单理解为“甩包袱”。

  如果一定要将“老病残”犯人看作是“包袱”,首先值得考虑的问题是,这样的“包袱”是如何形成的。一个尴尬事实是,正是相对落后的社会保障在其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作为一种互助共济制度,社会保障对于协调人际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安定有着十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如果失去了这样的制度底线提供兜底,任何人都难以摆脱下滑的颓势。当一个人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可以说,如果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司法部门任何人性化努力都难以逃脱外界的质疑。不起诉“老病残”,会被看作是姑息纵容;假释“老病残”,会被指责为“甩包袱”;依法打击,则又不免被视为不近人情。诸多掣肘之下,司法部门究竟如何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显而易见,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才是解开“包袱”的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生活无着落者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同时避免他们因继续生活无着落而难以重新融入社会。在此之前,监狱实在没有能力也不应当承担起“大庇天下寒士”的责任。从这种意义上说,法律的温情还需要制度建设的跟进才能得以保障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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