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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药事服务费是味啥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1日08: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鲁宁 媒体评论员

  “为改变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新一轮医改试点将取消公立医院加价售药。同时向患者加收药事服务费。”

  这段话是我从新华社报道日前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电讯通稿中摘引的。这段话的前半句听来受社会欢迎,后半句让看不起病的老百姓旧忧未除再添新愁。

  啥叫“药事服务费”?老百姓十有八九搞不懂。但我还记得,去年为收集新医改之民意,国家发改委先后在广州等城市召开听证会,多数听证代表抨击这个所谓的“药事服务费”,分明是变个法子打患者的主意。考虑到民意之不满,有关部门特意强调“药事费可纳入基本医保”,试图以此减少舆论对新医改方案的不满,抑或说减少新医改的民意阻力。

  “药事服务费”既无有关方面的明确解释,咱们做百姓的不妨自我解嘲一番:医生开处方前,先得诊断病情,譬如安排患者做拍片、B超、CT之类的检查等等,然后再根据检查和诊断结果开处方,于是,所谓“药事服务费”应当就是检查诊断过程产生的收费。令享受公费医疗之外的所有患者诧异的是,这类检查、诊断费姑且勿论“旧医改”阶段就向患者收取——收费还特狠,就是在“旧医改”之前也向来由患者掏钱支付。如此“加收”若能成立,岂不是属于变相重复收费?医改呀医改,你改来改去,始终摆脱不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定向思维。

  且慢,话说到这份上,医改方案制定者可能颇觉委屈:取消“以药养医”后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政府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增加政府投入三条路径来弥补。这不,好歹财政还是增加投入的,不能说政府没诚意。

  然而,姑且勿论“调整部分技术服务费”的改革思维依然立足于打患者的主意,更隐蔽的问题在于回答“以药养医”缘何而兴?照我说,这个恶果不就是当年政府受泛市场化思潮所左右,放弃公立医院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导致的么?窗户纸一旦捅破就这么简单,原委如此,公立医院取消“以药养医”之后,就该由公共财政来全额“养医”。

  还有,虽说允诺“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保”,但增加患者负担的性质并未改变。众人所知,基本医保于门诊抑或住院都有报销比例,减药价(能不能真减下来还得另说)而增“药事费”及“技术服务费”,其实际“疗效”更像换汤不换“料”(患者负担)。

  继而,患者基本医保以年度为单位,受总盘子限制,超过年度总盘子的部分,患者个人承担比例更高直至需患者全额承担,“药事费”及“技术服务费”一调高,意味着本来就有限的总盘子消耗就更快,导致患者负担有可能不减反增——假如政府对“药事费”和“技术服务费”的监管失控的话,依据现有行政现状,这种假如并非不会发生。

  医改啊医改,你虽说被冠以一个“新”字让老百姓日思夜盼,但实际推行效果如何,结合以往各种改革的经验,咱们可不敢盲目乐观呀。

  笔者写这篇文章,不是针对新医改方案的制定者,更不是针对卫生主管部门。前文写得明白,医改方案改来改去,主事者的确受了不少委屈甚至误解。严格意义上讲,国内建设公共财政体制虽喊了很多年,但实际进度至多还只是个雏形而已,耐着性子等吧,普遍公共服务的阳光终究会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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