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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该是从体制上改革城管的时候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10:34  长江商报

  作者:刘敏 

  前日,新华社发表长文分析城管问题,指出城管诸多体制缺陷。文章呼吁,城管必须由“执法型”向“服务型”转变,坚决杜绝粗暴执法行为。改革纪念刚结束,新年伊始,新华社从体制层面讨论城管改革,似可看作城管问题将从体制上进行改革的先声,值得关注。 

  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今年将会是极其困难的一年。中央高层在许多场合均表达过这一观点。日前,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刊文指出,今年可能是群体性事件高发的一年。最新一期《瞭望》继续关注这一话题。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接受该刊采访时说,2009年将是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的一年,城市公共服务与管理便是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众多因素之一。基于今年形势的判断,从体制层面审视和改革城管模式,就颇具现实针对性。 

  城管之问题由来已久,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城管与市民发生冲突的报道。城管与市民冲突之剧,“积怨”之深,新华社文章列举了近段时间发生的城管事件加以说明。频繁且往往充满暴力的冲突,对城管、市民乃至城市都是伤害。很多地方提出城管执法的人性化、人情味,试图缓和与化解矛盾。但另一方面,城管队伍的装备水平、组织化程度却不断升级。 

  现在看来,执法方式、执法语言的改变,治标不治本。城管与市民的冲突,不是偶发的概率事件,或许是体制性、结构性弊端的必然显现。正如新华社文章所言,当“追打、没收”成为城管的社会代名词,这就不是哪个具体城管人员的问题了,而与城管制度设计有关。 

  城管的行为,与城市的治理理念有相当大的关联。过分追求城市的秩序和光鲜,管理思维压倒服务思维,城管与市民冲突便在所难免。如今,不少城市均意识到这一问题,纷纷调整和转变城市治理观念,将市民特别是底层、弱势市民的生存问题内在于城市治理。 

  问题是,城市治理观念转变之后,城管与市民的冲突是否就可以根绝了?恐怕还系于城管自身的体制、模式改革。新华社文章指出,体制制度问题在于,城管执法范围宽泛,但法律地位模糊,权责利不对应,此外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城管体制改革当从这些方面入手。 

  从现实看,城管问题到了非改不可,必须从体制上突破的时候了。从社会呼声看,城管体制改革的社会共识已经达成,社会舆论已经具备。新华社文章说,改革的方向是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何谓“服务型城管”,文章未进行更多说明和阐释。但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经历看,“服务型城管”改革不会是一条平坦之路,改革内容的清晰与丰富,仍需要各地、各层面下更大决心,作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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