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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家邦
继“购物超市”、“政务超市”、“爱心超市”后,近从某杂志上又看到一则专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老人超市”。
据报道:奥地利不少城市都开设有专门为五十岁以上中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老人超市”。超市的独到之处,货架间距比较大,老人可慢悠悠地在货架之间选购;货架之间设有靠背椅;购物推车装有刹车装置,后半截还设置了一个座位,老人如果累了可以随时坐在上面歇息;货物名称和价格标签大而醒目;货架旁还备有放大镜、老花镜等。此外,超市服务员工只雇佣五十岁以上的人员,员工与老年顾客年龄相仿,他们不仅细心耐心,服务热情,而且能与顾客心连心沟通。由于“老人超市”替老人想得特别周到,深受老人欢迎,同时也被其他年龄层所接受,营业额比同等规模的普通超市要高出百分之二十。可见,“老人超市”是大有人气的。
眼下,我国城市里的超市可以说越来越多,规模越办越大,商品琳琅满目,令人应接不暇。老年人逛超市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迷宫般的商品布局,使老人看得头昏眼花,转得腰酸背痛。好不容易找到要购买的物品,然而商品包装上看不清楚的小字,着实让老年顾客伤透了脑筋。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口至二○○七年底大约一点五三亿,约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十一点六。有百分之七十九点九的老年消费者常去超市购物。有人测算,我国老年人市场潜力高达六千亿元。由此我想,开个“老人超市”,不仅会受到老年人欢迎,也必定会带来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