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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林
把纳税多的企业老总当财神一样供着,给其以超国民待遇,这在许多地方已成常态。有的地方规定老总看病可走绿色通道,有的地方规定老总儿女中考可加分,有的地方规定老总涉罪可不拘捕……不过这些待遇跟中山市政协委员王仁博的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人家的提案大胆而直接:谁纳税多,就给他相应的行政级别待遇,老板如果纳税达到亿元,即可终身享受到厅局级待遇。(1月14日《南方都市报》)
我觉得王委员的想像力还不够丰富,提案还不够大胆,建议不够彻底——官场级别并非止于厅局级,上面还有省部级之类,为什么不敢往上加了?或者是不是可以更干脆一点,建议谁纳的税多,就让谁当厅长、局长什么的,岂不更能刺激纳税热情?把王委员的思维推到极至,更能看清这种逻辑的荒唐。
不错,企业纳的税多,其对社会的贡献大——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企业之所以必须纳更多的税,是因为他们享用了比常人更多的公共资源,占用了更多的公共设施和公共物品。比如,相比一般市民,企业产品的运输更依赖用所有纳税人纳税建起来的公共交通,从环保、基建、立法、产权保护等公共物品中更多地受益……这些公共品都是靠公众纳税建起来的,多消耗的人当然应多埋单。多占用多付费,所以其纳税并非对社会的额外恩赐,而是承担应负的责任。
同时,企业之所以纳税多,是因为其获得了比其所纳之税款更高的市场回报——企业赚了更多的钱,才会相应地纳更多的税。“纳更多的税”前提是“赚更多的钱”,企业本身已经从市场和社会中获得了巨大的回报,所以根本不必再对其纳税进行额外的奖励。
再说,对那些秉承商业伦理与价值的企业家们来说,真正能激励他们创新激情和纳税冲动的,永远只有最大化的利益——企业家不是官员,真正能触动他们神经的,永远只有市场利润的回报。以官场行政级别待遇来奖励企业老总,这是以官僚思维来度量企业家思维,以官本位逻辑来思考市场问题。所以,荒唐的“厅局级企业老总”提案,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