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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飞:豪华办公楼怎样才能止步于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1日07:43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周东飞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一批现行有效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标准,以指导和规范投资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见昨日本报A2版)

  应该说,这是旧制的重申而非新规的初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由原国家计委于1999年颁布,于今已有10年历史。县长办公室面积不能超过20平方米,类似已经存在10年的条款反倒让人感到有些新鲜,原因不全是文件年代久远,最大的反差来自规定与现实的对比。按照上述建设标准,科级以下政府工作人员的人均办公面积不应大于6平方米。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满打满算不到百人,却拥有一幢高达10层的豪华办公楼,人均使用面积170平方米,与上述标准相比超标28倍。

  仅在2008年就有多个地方的豪华办公楼被媒体和网络曝光,面积超标、装修奢侈、用地浪费、投资巨大是它们的共同特征。上述洪家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造价超过2400万元,但与河南安阳公路局办公楼耗资过亿,浙江长兴县政府办公大楼及其周边设施总花费达20亿的豪爽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更让人痛心的是,种种奢侈浪费举动并非规则缺失的结果,而恰恰是一面有黑纸白字的建设标准,一面有严重违规的大兴土木恣意上马。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标准管不住豪华办公楼层出不穷的乱相。

  以刺激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大投资热潮已经启幕,在这样一个关口重申公办楼建设标准是必要的。按照凯恩斯的反周期调控理论,在经济下行时需要政府扩大开支,但如何开支却有着讲究。民生开支、基础设施建设开支应当摆在优先位置,而政府自身的消耗理当严加控制。办公楼之类的投资很难产生拉动作用,反而会挤占有限的资源。但权力不是任何时候都能葆有这样的理性,他们可能倾向于主张自我利益,或者热衷于标志性建筑之类的面子工程。重申建设标准,无非是为了向这样的惯性思维敲响警钟。

  但仅仅重申标准是不够的,在技术标准之外至少还需要有对违规者的罚则。官员办公室面积标准制定得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实际,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要使这样的标准真正能够得以落实,还需要与之配套、张弛有度的惩戒措施。惩戒的关键不在于它是否让人惊惧,而在于它没有例外没有悬念地得以执行。某些地方政府在豪华办公楼问题上敢于我行我素,与不到位的追究与问责有很大关系。因阜阳“白宫”事件广为人知的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最终受到司法追究的原因并不是违规建楼本身,而是报复陷害举报人出了人命。真正因违规建设办公楼丢官或受惩的官员,实在鲜有所闻。

  故而,问责与追究是重申标准之外的必要选项。与4万亿投资同时启动的巡视纠察制度,想必已经植入防范奢华项目的功能。此外,前置的权力约束,比之事后的惩处更有意义,也更有效率。在权力体制内部,代议机关对政府的监督既包括事权,也包括财权。政府办公楼建设属于明显的公共事项,理应经过人大的讨论批准。而如果真正把好预算审议这道关口,则耗资巨大的面子工程势必难以轻松过关。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角度来看,上述信息若能及时公之于众,则民众的监督亦能起到把关纠错的效果。让虚置的约束监督真正到位,豪华办公楼在规则面前也应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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