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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涛
在网络世界掀起轩然大波的“人肉搜索”遭遇法律制约。日前,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公开他人信息资料,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这实际上是对网络流行的“人肉搜索”用法规的形式明确喊停。(《新闻晨报》1月20日)
记得《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在陕西绥德县采访“校长找县长签名遭拘留”事件时,当地官员对记者吐露出真心话:要是没有网络多好,以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过,如今生活在徐州市的官员可谓“洪福齐天”了,他们差不多能回到绥德县官员所说的“以前的好日子”,尽管以往徐州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因为“一夫二妻”遭到网民追击和“人肉搜索”,但如今,这一个《条例》都将大大小小装进入了安全气囊之中。他们不用再担心“一夫两妻”曝光,因为这是他们的个人隐私;他们更不用担心像南京江宁区房产局长周久耕因为一包昂贵的香烟下台了,因为那也是他们的生活隐私。徐州自此再无“周久耕”!
根据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一些违法的单位,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没有人会否认“人肉搜索”可能产生的危害,特别是像国内的“铜须”事件、“虐猫”事件、 “辱师”事件以及韩国的崔真实事件等事件出现后,公众对于“人肉搜索”更是进行了声讨。但是,也恰恰是这些“人肉搜索”给我们反腐败带来极大威力,远的“山东下跪市长”事件姑且不谈,近的就有“周久耕”事件,有南京某企业春节向官员送礼清单意外曝光事件,这二起事件,都是在网民的“人肉搜索”下,曝光了大量的反腐信息,纪委才开始介入调查。如今,在查处官员腐败案件上,网络和“人肉搜索”建功居伟,“人肉搜索”这把双刃剑,且能不加区别就禁就禁了?
而在徐州这个《条例》中,却是将普通公民的隐私的保护和官员的隐私保护一锅粥煮了,普通公民的隐私不容“人肉搜索”的侵犯,官员的隐私也不容“人肉搜索”的侵犯。然而,正如官员行有车、吃有鱼、手中掌握公权力不可与普通公民同日而语一样,官员的隐私也不能像普通公民的隐私一样受到同等保护,如此才能体现权力对民负责,才能体现“权责对等”,这个原理也早为美国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等判例所揭示。具体地说,官员与职务有关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隐私,比如有多少财产,七大姑、八大姨在辖区承包工程等情况,必须一一向公众坦白;而属于个人的,与公共利益、职务行为无关的隐私,则也要像普通公民一样受到保护。尽管徐州市有关部门1月19日回应称,对于检举揭发贪官污吏的搜索还是支持的,禁止的只是对普通市民个人信息的曝光,但从这个《条例》本身是看不出支持对官员的搜索。徐州这个《条例》搅混水的做法,说好听一些,这是立法技术的疏忽;说难听一点,则是借助民意对于某些“人肉搜索”的痛恨,掩护官员过关。
在《条例》庛护下的大小官员,他们的巨额财产,“包二奶”行径等与职务有关和无关,与公共利益有关和无关的隐私将不受“人肉搜索”的骚扰,而针对官员财产进行公开的《阳光法案》在千呼万唤之下 “犹抱琵琶半遮脸” ,迟迟不肯亮相,针对官员隐私侵权进行特殊规定的法律同样也是难产----前不久,全国人大审议中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居然也是不分普通公民与官员,对网站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笼统规定。徐州的大小官员真是可以高枕无忧了,再也不用成为董锋、周久耕第二,而赋闲在家的周久耕,建议你赶紧打报告异地交流到徐州呀!
看到这个《条例》出台,我真想问问人大代表和常委们是怎么把关的,不过,想想如今各地都是“官员代表”扎堆,市县长是当然的人大代表,不问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