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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一民
“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这是1月初,新华社播发的温家宝总理署名文章中的一句话。温总理所述,无疑是一种客观现实。据悉,目前城乡大学生的比例分别是82.3%和17.7%。而在上个世纪80年代,高校中农村生源还占30%以上。两相对比,农村大学生比例几乎下降了近一半。(《广州日报》1月23日)
“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随着学历的增加,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在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同时,清华、北大等国家重点大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学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一直呈下降趋势。
就教育而言,这一比例的大幅下降,首先折射的是当前城乡之间教育本身巨大的差距和不公。例如,教育资源分布的差距和不公———包括师资在内的优质教育资源高度集中于城镇。这正如有关教育专家指出的,“各地大力培养重点高中,大量的示范高中把生源集中起来,不断加大城市高中的优势”;再如,教师待遇的差距和不公———教育部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显示,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全国农村小学、初中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分别仅相当于城市教职工的68.8%和69.2%。
但从根本来看,“农村大学生比例下降一半”的事实,深刻见证的还是目前我国城乡之间,长期固有乃至不断加大的差距和不公现状。数据显示,2007年,虽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为1985年以来的最高增幅;但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而这还是仅就现金收入而言,如果将医疗、养老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那么,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实际高达6倍。
教育实际上是一种人力资源投资,投资无疑需要本钱,但在城乡收入差距巨大和教育产业化、大学学费高昂的大背景下,农民显然已缺乏进行这种投资的能力。曾有研究显示,“一个农民13年纯收入才能供得起一个大学生4年花费”,正像有农民感叹的,“每年收入不到4000元,连吃饭都很紧张,孩子上大学不借钱是不可能的”。
再如,就业市场不公所带来的城乡学生之间就业能力的巨大差距。必须认识到,虽然市场化改革已有多年,但现有的市场化程度仍然谈不上充分。如在现实的就业市场中,“关系”是决定就业尤其是体制内就业(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成败的重要因素。所谓“父亲就业时代”(父母社会地位越高、权力越大、社会关系越多,为子女就业服务的能力越强),就是这种情况的写照。显然,在这样一个就业环境中,再加上扩招带来的大学毕业生数量急剧膨胀,农村大学生的就业处境必然最为不利,其反过来挫伤他们上大学的热情和积极性的作用,当然也最为明显。
教育本是消弭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均衡器、助推器,如果其本身反而被腐蚀,那么对社会公平正义所造成的伤害和挫伤无疑是双重———一方面,将使教育这个维护社会公平、缓释社会差距的源头本身被污染,失去其应有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势必令现实中固有的种种社会差距和不公,不断被放大、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