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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亮:长乐酒吧大火背后有无人祸因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2日07:42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李晓亮

  1月31日晚,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15人死亡。当晚拉丁酒吧十余名男女青年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2月1日新华社)

  春节里的长乐大火,让人悲从中来。几个无知青年的一时冲动,让生命在烟花的欢娱中,黯然凋谢,如此“冲动的惩罚”,令人唏嘘。上次,类似的关于娱乐场所的大火的惨烈记忆,来自深圳“舞王”那据说“水很深”的舞池。或许因为这样的联系,这次人们不免要本能地问一句,长乐拉丁酒吧大火背后,有没有类似的人祸因素呢?

  当然,最直接最直观的诱因,就是青年手中的烟花。但这充其量只算个诱因,这些青年不是灾难的全部责任承担者。假如拉丁酒吧的内部设计完全符合国家关于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规定,或许忘情的烟花火星就不至于导致这么惨重的灾难。即便几个青年不知道室内燃放烟花可能导致的后果,那么负有监督和劝诫责任的酒吧工作人员显然不能对此不加阻止漠然视之。因为这样的默许和不干涉,实际是对在场其他人生命的不负责的表现。

  酒吧一方盲目逐利甚至弃基本的商业伦理于不顾,虽然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但在商言商却也不难理解。而手握公权肩负公共管理之职的相关部门,却难辞其咎。现在一场大火,十数冤魂,必然倒逼当地公安、消防、安监等权力部门,一个个站出来检讨不足,并承担相应责任。必要时,应当采取异地司法管辖,加强社会公众监督,以完全的信息公开和翔实的调查资料,彻底消弭民间关于“酒吧大火背后是否有猫腻”、“酒吧有没有权力部门作后台”的疑虑。

  假如公共娱乐场所一些制度性的安全举措都不能从纸面走入现实,假如这些灾难背后的监管不力不受到严惩,那么谁能保证深圳“舞王”和长乐拉丁之后,类似的灾难就能绝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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