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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启:论文作假所有署名者都应承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4日07:46  东方早报

  作者:冰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浙江大学一院士课题组所发表的14篇论文存在造假和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浙江大学日前对此做出说明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

  浙江大学的说明,与6年前东南大学对东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顾冠群师生论文剽窃国外论文事件的调查结果,如出一辙--“三篇论文均没有征得顾院士同意而署名,没有交给顾院士看,顾院士不知情”。

  就如当初几乎所有舆论都不太相信东南大学的结论一样,对于浙江大学的情况说明,受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委派回国打假的浙大校友祝国光教授也提出六点质疑,均指向这些论文造假并非一人所为,而是集体行为。

  众所周知,在国际学术界,一旦一篇论文被证实有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所有的作者都必须共同承担责任。哪怕是名牌大学校长、诺贝尔奖获得者,只要联合发表文章中存在抄袭行为,都必然引咎辞职。这已经成为一个基本学术规则。这样的学术规则,要求所有署名者对署名论文高度负责,同时积极捍卫学术尊严,避免学术打假“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显然,如果执行这样的学术规则,当大学查证论文造假属实之后,所有论文的作者都应当毫不例外地承担造假责任,而不可能仅仅把责任推给某个作者,反过来给其他“位高权重”的作者说好话、辩解。

  不按这样的规则行事,一方面纵容了学术造假,找出一个“替罪羊”,然后让其他参与学术造假者安然无恙;另一方面助长了论文署名潜规则,有行政职务(拥有行政权)、学术头衔者(拥有学术权),在没有自己亲身参与的学术研究成果中署名,已成当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惯例。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曾撰文批评科学界领导和政府官员的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并列出一名领导做博士后以来的20年中,每年发表SCI论文的统计,其中2003年高达51篇。当论文没“出事”时,领导将其列为自己的成果;而当论文“出事”后,领导却以自己毫不知情,是其他人擅自署名等理由把自己与论文的关系撇得一干二净,所谓“进退自如”。

  大学对于造假论文共同署名作者的主动“辩解”,充分表明当前高校的学术氛围不容乐观,基本的学术规则尚未建立,至少在过去六年中,对于相似学术造假行为的处理,没有丝毫进步。联系大学的行为,再来看2008年度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很不是滋味: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数据,以《工程索引》(EI)数据库统计,2007年中国科技人员发表期刊论文7.82万篇,首次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但是,中国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4.6次,尚不到世界平均值9.5次的一半。如此高的论文数量、如此低的论文引用率,难道不值得引起高校与研究机构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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