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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杉:外来人员享受北京待遇不止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4日08:44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乔杉(江苏职员)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北京取消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据《新京报》2月3日报道,此举意味着,从今年起,为首都发展建设献力献功的“新北京人”子女就学也将取消借读费,享受北京孩子的就学待遇。

  据悉,早在2004年,北京就取消了外来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的借读费,借读费标准为:小学借读费每生每学期200元,初中借读费每生每学期500元。也就是说,对于小学阶段的外来农民工子女来说,取消借读费意味着他们少花200元。如此换算后,不免让人一哂:“北京待遇”仅值200元?果真如此,“北京待遇”也太不值钱了,我们有何必要一再呼吁教育公平?

  北京在教育上对外来农民工子女的优待逐年有所递增,这是应当肯定的。但同时,对于推进公平的作为,我们绝不能一味拔高。这是因为,一旦拔高则会让公权产生错觉,以为已经做得很好了,从此不思进取,进而影响公众享受更多的公平。应该说,北京完全取消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只不过是万里长征走了小半程,对于外来农民工等所有“新北京人”子女来说,渴望的“北京待遇”还很多很多。

  以义务教育来说,真正普惠性的“北京待遇”,应该是外来农民工子女同样可以进名校选名师。但在现实中,一个外来农民工子女能够不花钱就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吗?再以高等教育而言,众所周知,北京市户口的学生面对以北大、清华为代表的名校,享有一定的优先录取权利。倘若外来农民工子女真有完全的“北京待遇”,那是否意味着他们也可以较少的分数上最好的高校?仅此两例,就足以证明所谓农民工子女“享受北京孩子的就学待遇”含有多少水分了。而这样饱含水分的“北京待遇”,与我们所追求的教育公平、社会公平不是还有很大的差距吗?

  路漫漫其修远兮,对于外来农民工子女来说,就学的“城市待遇”也是修远兮。从这个意义上说,还需要相关方面继续加大教育公平制度与机制的创建,推出更多更实在的惠民之举,让同样是城市建设者的外来农民工及其子女实现心中的梦想,享有更多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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