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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栎
近日,上海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鼓励那些确实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返乡参加职业培训后再求职或者直接返乡创业。(2月6日《新民晚报》)
其实,相关的新闻中并没有使用听起来有点生硬的“劝返”,其完整的表述内容是“劝导未找到工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所传递信息之善意、表达方式之谨慎已然一览无余。但是汉字表述喜欢化繁为简,如此一来就变成了“劝返”,与公众反感的“遣返”只有一字之遥,而“遣返”再到“遣送”也没有几步,如此语意转化,意境、用心、偏见、歧视,乃至侵权违法的味道都出来了。围绕“劝返”而来的种种愤怒、不满皆跟这种似乎顺理成章、轻车熟路的对抗性的直线思维模式有关。仿佛沾一点 “劝返”的边的观点,都是异端邪说一样。
平心而论,在经济处在低速发展的非常态势下,企业开工不足,订单锐减,就业岗位总数也处在下降的通道上,要保证增加数以百万计的就业岗位确实非常困难。因而,必然有一些返城农民工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工作,怎么办?继续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等待,还是返乡等待情况好转后再次入城,两者必择其一。返与不返的抉择权在个人手中,谁也没有权力要求农民工兄弟必须怎么做,但是劳动部门却必须有未雨绸缪之策,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以尽政府之责。“劝返”即是其一。
当然,“劝返”不能一劝了之,农民工的流出地和流入地需要协同合作,愿意留在城里的应该得到流入地劳动部门的岗前辅导培训及岗位信息通报等服务,愿意回去的应该得到家乡劳动部门乃至其他政府部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