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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个税体制改革只是第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09:11   珠江晚报

  作者:王石川

  近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个人所得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改革规模可能比增值税改革大十倍"。据悉,此次改革,目标是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决不仅仅是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改革的效果,将解决一些深层次扭曲,让低收入者负担减少。(见昨日《海峡都市报》)

  众所周知,坊间对个税起征点有两大微词:一是起征点的调整屡屡陷入"始终慢一拍"的尴尬,两次起征点调整都太谨慎,太保守。一是起征点一刀切。无论南北东西,起征点整齐划一,这就忽视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恰是以公平的名义违背公平。此外,当前的个税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并未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对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来说,显然不合理。

  有鉴于此,不再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无疑深孚民意。

  不过,个税体制改革应该只是浅小的一步,当前我国税负颇高,公众税痛极高,有着强烈的被剥夺感。某些税负已经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比发达国家还要高。

  因此,要刺激国民消费,减少国民的税负痛苦指数,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一方面要减税,建立合理的税制,比如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另一方面则需要政府提高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完善的社会保障。我们知道,美国的税负颇高,但于此匹配的是完善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如此一来,国民自然税痛指数不高。

  一言以蔽之,在当前经济不景气之际,要实现藏富于民到还富于民的转变,提高国民抗击寒冬的能力,一方面需要减税,进行税制改革,一方面则需要构建更充沛的公共服务。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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