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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官员财产有限申报的国情到底是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9日09:01   珠江晚报

  作者:曹林

  继年初开始实践申报制后,近日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再成舆论焦点。针对舆论对秘密申报、有限申报、收礼零申报、财产申报成"合法财产申报"等问题的质疑,阿勒泰地区纪委书记吴伟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财产申报如果能够一步到位"无限公开",固然是理想化的结局,但并不符合国情和现实。目前试行财产申报的目的在于,让领导干部从心理层面逐渐接受,尝试为在更广范围内实行财产申报积累实践经验。(2月18日人民网)

  以"特殊国情"作为回避、推迟或拒绝某种改革的借口,这是不少官员常有的说辞。可是,这个"特殊国情"到底是什么,国情到底"特殊"在什么地方,以至特殊到可以正当地拒绝其他国家实践证明为有效的制度?这些常常含糊其辞、语焉不详。仿佛"特殊国情"是一种无需解释、不证自明的真理。

  为什么不能说说这个"特殊国情"的内容呢?如果这"国情和现实"能站住脚的话,那可让质疑的人心服口服。如此含糊其辞,是有难言之隐,有政治禁忌,还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理由,只是将"特殊国情"当作一种借口。

  我只知道,不管怎样的国情,官员的收入总该完全让公众知晓吧,官员在收入上是没有隐私权的。官员的收入来源于公众纳税的供养,官员的权力是公众赋予的,官员是公众"雇"来为公益服务的——而且,官员的收入与其廉贪与否密切相关,所以,官员理应将所有收入毫无保留地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的审视和监督。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不该以任何国情为由而可例外,除非你不选择当官。

  不管怎样的国情,财产申报制都有实实在在的反腐功效——而要起到这种功能,必须要求官员的所有财产都得公开。只有官员申报的财产信息足够地细致和完整,纳税人才能从信息分析中发现问题;只有把每种可能源于权力寻租的收入都纳入申报要求,公众才能够对官员行为进行监督;也只有官员的家庭财产足够地透明,监管者才能敏锐发现其"来源不明的收入"。而"有限公开"的申报制,对反腐有什么作用呢?

  虽然选择的具体政治制度不一样,但中国也是一个现代民主国家,有什么特殊理由实行打了折的、变了样的、山寨版的财产申报制呢?作为一个后发的国家,我们为什么不能利用后发优势,直接移植那些在许多发达国家已被证明为可有效预防腐败的先进制度、成熟经验呢?非要一步一步地从头做起、从ABC学起吗?

  所有的国情都站不住脚,惟一真正的国情也许是,这是一场由官员自身主导、对涉及自身既得利益进行革命的改革,让官员自己革自己的命,自己放弃那些既得利益,难免会阻力重重,难免会留点尾巴留点后路——这个最大的国情最真的现实,也许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官员也没有勇气将这个现实说出来。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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