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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君波
18日是国家广电总局等5部委下发“禁播令”的第3天。记者搜索发现,河北、新疆、深圳、内蒙古、贵州、山东等卫视台,仍在非黄金时段违规播出医疗保健广告。
5部委16日下发“通知”: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这些电视台为何禁而不止,公然违反上级规定?说其公然违规,这些电视台可能有些委屈。记者致电深圳卫视广告部时,工作人员称,对文件“并不知情”;新疆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件还没收到。
令人不解的是,5部委下发“禁播令”已过3天,各种新闻媒体都在报道。这些专司新闻工作的电视台领导和工作人员,真的对文件“不知情”?还是在信息化时代,5部委的文件3天发不到省级电视台?
记得中央决定从今年1月起,降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取标准,西安市中山门工商所按老标准收费的依据,就是“没收到上级文件”;也是从今年1月1日起,中央有关部门决定在全国统一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深圳市一些学校照收不误,理由还是“没收到上级文件”。这些单位在可能损害自身利益时,对上级规定能拖则拖,口径却无一例外!
类似以“没收到上级文件”为借口,继续违规的行为,不仅架空了上级的规定,也损害了媒体和政府的公信力。如此“聪明”之举,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