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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北陵:国企高管全军覆没的监管黑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7日07:25  燕赵都市报

  作者:李北陵

  “某知名国企”腐败窝案,中层和高管几乎“全军覆没”,不过是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从解决国资委“老板加婆婆”的定位不清、角色混乱入手,下决心消除国有资产管理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理顺和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强化外部监管的同时,完善国企内部监督,是到了应该特别强调的时候了。

  在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讲话中透露,中纪委最近查办了某知名国有企业集团高管腐败窝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绝大多数中层干部涉案,几乎“全军覆没”。(2月26日《新京报》)

  消息在媒体上公布后,人们纷纷打探,李荣融没有透露的这个“某知名国有企业集团”是哪家企业。我以为,这打探其实没有多大必要,因为,在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下,问题出在任何一家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都不会让人感到意外。

  何出此说?

  第一,现在的国有企业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管。国家和省市专门成立国资委,意在解决投资者缺位的问题,让国资委成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即当好国企和国有资产的“老板”。但是,现在的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基本沿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管理方法,“管人、管事、管资产”,既像“老板”,却更像“婆婆”,结果是什么都管,又什么都不管,什么都没管好———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监管形同虚设;由于监管范围过宽,对企业的监管鞭长莫及;由于对监管后果并不实际承担责任,所以监管松懈;由于监管机制不科学,投资决策监管限于事后审查,多在面上跑,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绩效考核和经营者考核也弊端明显,不足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跑冒漏滴”。在这样缺少严格有效外部监管的体制下,国有企业不出腐败是偶然,而发生腐败是必然。

  第二,国有企业也缺少有效的内部监督。承担着监管责任的国资委沿袭政府的那一套办法来管理企业,没有严格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真正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本”、“管产权”转变,越权越位插手本属于企业拥有的人财物决策权,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无法规范运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不能形成相互制衡,造成内部监督缺失。加之在机构设置上,作为国资代理人的监管机构无视公司三权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不但习惯性把高层管理者当作企业内部高居于众机构之上的“一班人”,把一两个主要领导称为“一班人”的“一把手”,而且在组建公司内部结构时,有意形成两权合一(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或三权归一(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一肩挑)的“一把手”,从制度上让“一把手”超越于法人治理机构,有条件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此,规章制度怎能不形同虚设。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一把手”以身作则的带动,腐败又怎能不渗透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

  “某知名国企”腐败窝案,中层和高管几乎“全军覆没”,不过是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从解决国资委“老板加婆婆”的定位不清、角色混乱入手,下决心消除国有资产管理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理顺和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强化外部监管的同时,完善国企内部监督,是到了应该特别强调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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