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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旭东
2月28日,当有网友向温总理提问关于农民工就业问题时,温总理回答:“无论是农民工就业,还是大学生就业,以及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都时刻摆在我心里。因为我认为就业不仅关系一个人的生计,而且关系一个人的尊严。”
的确,“就业关系人的尊严”应成为社会的共识。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就是解决就业问题,然而,还有不少有能力招工的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没有从维护就业者尊严的角度考虑问题,所以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就业歧视,有的就严重损害了就业者的尊严。在就业压力的逼迫下,有的就业者只能选择妥协。比如,有的女大学生求职打“性感牌”,有的企业让新员工互钻胯下,有的美体店出培训怪招,让员工当街喊“我不要脸”……
如何确保让劳动者有尊严地就业?一方面需要相关政策与措施将“人的尊严”放在突出位置,政策性、制度性维护劳动者尊严,这也是“以人为本”的使然;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打击就业歧视与有损劳动者尊严的就业行为。除了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尚需要引导企业树立“维护劳动者就业的尊严,就是维护企业的尊严”的理念,进而形成“维护劳动者就业的尊严,就是维护社会的尊严”的共识。
□王旭东(安徽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