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王志安
2月27号,云南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李荞明之死既不是“躲猫猫”,也不是“瞎子摸鱼”,而是牢头狱霸殴打致死。“躲猫猫”只是串供的借口。
尽管发布会上同时宣布,晋宁县公安局5名人员被处分,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被免职。但围绕这一事件的后续处理,似乎却不应该到此结束。据报道,就在三年前,一名叫李荣林的男子也在晋宁县看守所“突然死亡”,与李荞明一样,也死在了第9监室。事后,李荣林的家属得到公安机关支付的3万元的“安埋费”。(3月1日《新文化报》)
“躲猫猫”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披露,在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之间相互欺凌的事件其实并不鲜见,所以“躲猫猫”也好,“瞎子摸鱼”也好,都是某些看守所里常见的“游戏”。“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中,接下来还需追问的是,当地看守所在这一事件中的角色和位置。
从目前云南官方公布的情况看,这一点还并不清晰。一个最需要调查的真相是,当地看守所,究竟是在什么时间知道了李荞明死亡的真实原因?如果狱霸在打死李荞明之后看守所就知道了真相,并唆使纵容他们串供欺瞒,晋宁县看守所的部分人员,恐怕就涉嫌触犯了刑法。反之,如果牢头狱霸串供之后看守所轻信其辞,云南省当下的处理或许就是适当的。然而,从事件半个月来演变的情势来看,前者的可能性或许更大一些。
如果前一个猜想属实,紧接着人们自然要问,作为看守所的新嫌犯,李荞明被狱霸欧打,到底是狱霸们遵循看守所嫌犯之间的“潜规则”给李荞明一个下马威,结果不慎失手将人打死,还是狱霸们接到了某种暗示,才敢于如此下狠手?牢头狱霸以强凌弱虽然可恨,但如果看守所在其中扮演暧昧角色,那就是大问题了。
客观地说,云南省官方在躲猫猫事件中,似乎并没有刻意袒护,从面对公众质疑,云南省委宣传部召集网民调查,并及时公布事件真相,这些举措,均值得肯定。然则,如想让“躲猫猫”事件成为中国法制史上改变过去陈规陋习的标志性事件,整个调查还不能停留在发布会公布的信息上,前面提到的一系列追问和疑团,还需要云南省官方通过更细致的调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王志安(北京 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