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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飞:把民众监督移至公款出国旅游之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2日14:14  新民晚报

  作者:周东飞

  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重申和提出了七条要求,并明确要求此项工作要“接受群众监督”。

  以“因公出国考察”为名而行“公款出国旅游”之实,在少数地方颇有成为“潜规则”的趋势。在宏观经济下行趋势明显,民众身受收入减少、就业吃紧等多重压力的背景下,这样的“潜规则”不仅与廉政政策相抵触,而且与凝聚全社会力量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势背道而驰,下狠手治理和防范,很有必要。从媒体去年底、今年初披露的几起公款出国旅游事件来看,无论是江西新余、浙江温州还是广东肇庆,几乎无一例外都源自网友的揭发和举报,足可见民众监督对于查处公款出国旅游的意义。在落实两办通知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将民众监督的环节前移,对于防范公款出国旅游将不无益处。

  民众监督大致可以分为对事权的监督和对财权的监督,具体于防范公款出国旅游,前者体现为对于审批的监督,后者体现为对经费的监督。审批因公出国事项固然是职能部门的本职工作,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这也并非不能公开的国家秘密。可以参考官员任免公示的做法,对官员出国事项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进行公开,并接受各界人士对该官员出国必要性、可行性的反馈。在很多时候,判断上述问题,依靠常识就足够了,何况基层民众往往比上级更清楚出国事项中有没有猫腻。像过去曾经发生的某地教育官员出国考察危房改造的闹剧,如果事先公示自然立马现形。

  经费监督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管住官员的“钱袋子”。每一分钱都必须花到它应当花的地方,而不是供少数官员巧立名目去挥霍。但是,要真正让钱按照社会良性运转的需要来流动,就必须借助财政预算、财务公开等制度来约束。应当切实改变当前财政预算流于粗疏的问题,尽量使预算中每一项花钱的去处,都搞清楚、列明白,不给官员出国旅游等不合理开支留出空档。几乎所有单位均建有财务公开的制度,只要做到真正公开,就不难发现出国旅游或替上级部门出国旅游买单等不合理开支问题。

  事权、财权的监督,实际上就是民众监督官员出国旅游的一种前置做法,也是加强监督效率的尝试。公众能够在出国审批和经费支出环节发挥监督作用,则能有效控制官员违规违法出国旅游。当然,它不能取代民众对官员正常出国考察等其他环节的监督,比如对官员出国考察结果、职能部门评估结果乃至对违规事件调查结果的监督。将体制内的严格管理与民众的广泛监督结合起来,官员公款出国旅游绝非不治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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