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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亮:当爱国激情遭遇变相流拍兽首个人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07:27  重庆时报

  作者:李晓亮

  日前,因为厦门艺术品收藏家蔡铭超的“个人行为”,圆明园兽首事件,波澜再起,简直已近似于一出“喜剧”或“闹剧”了。

  蔡铭超宣布自己拍下兽首,但“不会付款”,他将此看作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责任”。当然,此举在网上也确实得到不少网友的力挺,认为这种行为“够爷们”,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但也有评论者认为,蔡铭超“骗拍”之举,并不值得提倡和鼓励。如此的“捉弄”和“调戏”佳士得,不但上不了台面,更扯不上“爱国”。假如蔡先生确实已铁了心“不会付款”的话,那么此举必将支付公信与尊严。

  或许是为回应这类声音,日前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发表声明,称蔡铭超的行为“完全是个人行为,非官方的”。当记者问及蔡铭超最终不付款,是否会影响中国人的信誉时,该负责人表示,买家既然作此决定,就要对自己的个人行为负责。(3月3日《扬子晚报》)

  对于官方的声明,我们不妨这样理解:蔡的行为无论荣辱,都只是“个人行为”,与国家无关。蔡铭超此前,也曾重金回购珍贵文物,这次“骗拍”不管是他出于个人利益的商业考量,还是因为“爱国心潮”异常澎湃下的“冲动之举”,反正这都是人家“个人行为”,至少他自己感觉到了“爱国满足感”,这对他也就足够了。不论是否会因此戕害个人诚信,被各拍卖行列为“黑名单”,还是损失巨额的保证金。作为一个成年人,他都得为自己的行为支付相应的代价。

  除了对声明本身的解读,声明所针对的背景,其实更有探究的必要。现在有一些人,习惯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的“爱国砝码”强加于人。这类“爱国者”,喜欢不加甄别地为自己眼中的所谓“爱国行为”贴金。似乎因为自己站对了队、表对了态,而感到“倍儿有面子”,仿佛也从人家的“荣誉行为”里分了杯羹。于是“一荣俱荣”;同时,假如该行为后来被证明为有辱“爱国称号”,那么他们又会全身而退,绝不愿“一损俱损”。于是,这就成一种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的口头爱国主义。比如这次涌动在两兽首上的无限情愫,将一个不惜自戕诚信与尊严的行为视为爱国,就打着这样的“爱国水印”。

  刘洪波先生有一种说法叫“器物爱国主义”,其中有这样的表述,“把某种西方商品赋予保国卖国的观念意义,本质上讲是观念的象征性物化。”这里,我们若把“西方商品”替换成“圆明园兽首”,显然也说得通。

  而这样的爱国,无疑是廉价的。网上看似啸聚着一群“爱国分子”,其实你进他们的聊天室、QQ群,就能发现“爱国者”们,貌似满嘴口号义愤填膺,其实一到放学时间,也就是一群“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孩子。这些爱国青年的满腔热血,有时候还可能让人和“民粹主义”弄混淆。

  一拥而上争相表态的“爱国”,无疑是行迹可疑的。或许我们的爱国教育真的需要一些有说服力的东西,而不是热衷于围绕两个兽首,摇唇鼓舌唾液四溅。毕竟人家蔡铭超先生以“个人行为”来“爱国”,还是有着100万欧元的本钱。花着爹妈血汗钱的爱国青年们似乎该冷静一下,不必躁动。蔡先生的个人行为,又不劳咱们来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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