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椿桦:蔡铭超违反拍卖程序属实质正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09:15  信息时报

  作者:椿桦

  中国收藏家蔡铭超先生,竞拍到流失法国的鼠首和兔首后却拒绝付钱,从而导致兽首可能流拍,在舆论上引起轩然大波。我注意到,有不少国内的评论家批评蔡铭超手段不正当、违反程序、不讲诚信,丢了中国人的脸。评论观点包括:“蔡铭超比赵本山更会忽悠”、“拍得兽首却拒付钱是无赖”,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这样一看,觉得国人还是有不少讲诚信的嘛,区区一个蔡铭超怎么丢得了他们的脸?在下对蔡先生之举有没有炒作目的,没有兴趣。单就兽首拍卖风波而言,我认为蔡先生的所作所为无关程序与诚信,甚至可以说,他的行为具有“实质正义”的特征。

  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概念不难理解,打个比方:价格听证会结束后,按照听证程序,居民水价可以上涨,但物价主管部门负责人后来觉得涨价愧对市民,最后决定违反程序,拒绝在涨价文件上签字。这个假设的负责人之举就属于实质正义,但他显然违反了程序。他的行为可能存在失职之嫌,但市民一定认为他称职。蔡铭超违反了拍卖程序,但他阻止国家文物在国外被不正当交易的动机,没有过错。

  程序、诚信,这样一些大道理,没几个人不懂。但是,程序和诚信绝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更不是拿来掩盖伤口的灵丹妙药。一个中国人,在拍卖行为不可逆转的情势下,采取特殊方法避免本国被抢走的文物被他人买走,是不难理解的。更何况,干扰交易的人并没有代表谁,更没有代表那些讲程序和诚信的人。这好比:某人祖宗的财物被人劫走,若干年后财物又被拿到集市上去销赃,被他发现了,他必然要采取一切可用的方法阻止交易的进行。如果警察有幸在场的话,经过确认,赃物将会归还本人,这是法律的规定。

  当然,法国与中国不适用相同的法律,但圆明园的鼠首和兔首属于赃物的特征却非常明显,这点,连法国人自己也承认。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劫掠了鼠首兔首在内的大量珍贵文物。法国作家雨果对此进行了措辞严厉的批判:“两个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大肆劫掠,另一个强盗纵火焚烧”,“赃物由两个战胜者平分”,“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另一个叫英吉利”。还有一个名叫波曼德·高美斯的法国文物工作者,多次要求将圆明园文物归还中国,并设法制止佳士得的拍卖。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物保护公约,在战争中或走私中掠夺的他国文物,占有国应归还文物给原属国。虽然法国可能未加入公约,但这并不表明该国占有他国文物的行为是正当的。

  尽管我也不支持从民族主义的立场来讨论中国文物在国外被不正当拍卖,但更反对拒付费就将影响中国人形象的言论。市场拍卖中,竞拍者不付费现象并不鲜见,有的是因为财力所限,有的是因为突然反悔。对于蔡铭超而言,摆上台面的理由是:兽首属于没有合法来源的文物,无法入境。真实的原因则是:不能给赃物披上合法的外衣,让其流拍是不得已的选择。而根据法国的拍卖程序,竞拍者并不需要缴纳保证金,有人嘲笑蔡先生拿钱做傻事的说法显然是不成立的。

  综上,蔡铭超的行为不仅不会连累那些讲诚信的国人形象,反而,他的良苦用心将让世界各国的人民都懂得,追讨祖宗的遗产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正义也不可能属于那些占有不义之财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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