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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士兵
就在前几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8年税收收入数据,而该数据与此前财政部发布的数据不同,这两个权威部门给出的两个版本,之间差额竟然高达约3600亿元人民币。此事随即引发了部分民众对中国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质疑。而日前,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胡静林表示,数据差异主要是“统计口径不同”。(3月8日新华社)
“口径”这两个字意思不言自明,在我看来,完全可以视为“口子的直径”的缩写。“口径不同”的影响,其实也很清晰,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不同口径的枪炮,其射程与杀伤力是不同的。同理,用到统计上来,由于采用不同的统计“口径”,在结果上自然也就会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效应。于是,在相关部门看来,现在有了这句“统计口径不同”的民意回应,那个维系着高达3600亿的大大疑问,就可以从公众内心抹去了。
对统计“打架”而言,这个“口径不同”看起来真是一剂良药呀,而且对各方利益主体都会起到“疗效”——毕竟,许多公众也就是从国家统计局与财政部的统计“打架”中发现问题的。现在,只要有了这个“口径不同”,不但可以从理论上消除公众的疑问,而且完全可以让这两个部门也拥有“自话自话”的理论依据。而且,相关部门还不忘记强调,这样的“口径不同”,不仅仅是外在直观的不同,而且还有内在复杂的差异。比如,财政部回应是,财政部统计的口径要宽于国家税务总局,但由于“退税在账务上直接冲减收入”,反而使得财政部公布的税收收入数据要小于国税总局的数据。
有了这样复杂的“口径不同”,对统计数据“打架”的解释,不就是有了一把“万能钥匙”吗?我相信,这一次的回应,一定会起到某种“示范意义”。以后不论在哪个领域再出现统计数据“打架”现象,不同部门之间或者不同层级之间,都完全可以拿出“口径不同”四个字,来填补之间出现的数据“落差”了。比如,要为房价上涨做宣传,就搞个“小口径”的统计,只把高档社区的房价统计进去,就可以实现“房价高企”的目标了。同样,一些为了规避在统计领域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很有可能通过随时调节统计的“口径”,来达到目的预期。
统计的确是很讲究专业技术的,拿统计的“专业方法”也的确是很容易“唬住”人。但是,我想说的是,回应民意对统计数据“打架”的质疑,恐怕光在统计的“技术与技巧”上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公众对统计问题的最大疑问,其实就是在怀疑那些数字中到底有没有掺进水分,即统计数字到底是不是“数字政绩”与“利益推手”制造的游戏。简言之,回应民意对统计疑问的落点,就是要向公众证明,相关统计的独立性是完全得到保证的。
这才是问题关键,没有统计独立,就没有统计的准确性。这样的统计结果作为政策决策的参考,最终就只会产生制度的非正义。而统计的独立,不仅仅体现于独特的统计方法上,更重要的是在于相关统计不受权力的掣肘,来保证统计者的精神独立,使统计工作独立完成。很显然,众所周知的统计体制与制度层面的弊端,根本不是靠“统一口径”就能消除的。不管这里的“统一口径”是指那种具象的物理的概念,还是那种为了敷衍民意达成的“一致意见”,它们都不可能真正消除统计“打架”背后的真正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