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曹林
两会民主氛围越来越浓厚,代表委员们越来越敢说。不过,总体感觉还是政协委员更敢言,如:政协委员邵鸿建议取消大学行政级别,政协委员刘诗昆痛斥缺席委员“占着茅坑不拉屎”,政协委员陈兴生激动地质问“卫生部的领导是否真的了解农村基层”……(综合3月9日媒体报道)
这些话题,个个尖锐,且尖锐得非常有水平。毫不留情的质问和批评,引爆了公众热烈、深入的讨论。而相比之下代表们的言论则谨慎、平和得多,最尖锐的也就是“建议取消驰名商标”之类。
按理说,人大代表应该比政协委员更敢言、更多批评。因为人代会制度是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代表是人民授权监督政府的民意代表,拥有比政协委员更多的质询权和审议权,应该更能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和批评。可现实却相反,委员在许多问题上要比代表更大胆,更有监督的勇气和冲动。
出现这种违反代议制常识的现象,与我们代表委员的产生和组成制度有关。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政府工作,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然而代表中很大一部分来自政府官员,既当球员又当裁判,混淆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权难免打折扣。官员代表过多,自然稀释了人大的批评性、削弱了人大的监督职能。相比之下,政协委员更多地来自民主党派、无党派和民营经济人士,顾虑较少没啥负担,有什么就说什么,批评往往一针见血切中时弊,似乎更接近监督的本义。
同时,官本位现实中,基层代表在代议殿堂上面对官员时会有一种顾虑和畏惧心理,在小组讨论时动不动就说请领导指正、请上级指示。仰视领导并战战兢兢地参政议政,自然也就不敢直言批评。
委员比代表更敢言,这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提醒我们人大监督制度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