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商报: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1日09:30   上海商报

  社评

  提要    法律不是儿戏,不可轻易更改,如果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能成为一个企业倒闭的主因,那么该企业本身就应被淘汰。

  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李守镇在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取消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解决企业困难、渡过难关的根本所在。”他明确表示,工会是不赞成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

  关于取消或放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说法,前一段时期流行于市面上。这还不仅仅限于流言,去年三季度各项数据显示,中国经济进入衰退期,10月17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出通知,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和可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当时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说,出台这项措施是为了“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上述两种态度或者说将要采取的两种办法似乎有些矛盾,可我们更关心的是哪种办法对尽快提振经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护普通工人的正当权益更有利?

  首先从保护普通工人的正当权益来说,坚决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容置疑的。如果因为最低工资成本在当今不景气的前提下也成了企业负担太高而维持不下去倒闭,那么工人也就失去了饭碗,连比这更低的工资都拿不到了,那不是工人的损失更大吗?工人恐怕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发生。

  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恐怕更合胃口。不过如果企业最终还是倒闭,那么企业主在此之前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就有故意压榨工人谋取私利之嫌了。同时这种故意压低最低工资标准对倒闭的企业主也不会有好处。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说,一些企业被迫裁员,大概有2000万农民工解除了劳动关系,这么大的量没有引起什么震动,这得益于劳动合同法对裁员、对解除合同作了一些程序上的规定,使这种活动有序地进行。的确,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工人的利益,也减少了企业主的麻烦。

  我们一直在说,中国的经济下滑不完全来自于国际金融危机,当国际金融危机还未波及实体经济时,当我国外贸订单还未大幅度下降时的前年四季度,已有大批企业搬迁倒闭。表面原因是当时我国各地开始强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原因是企业成本(土地和人工成本)提高,生产经营低附加值产品的企业难以经营下去。我国连续20几年以廉价劳动力和廉价自然资源(包括环境资源)向外出口廉价商品,造成连年大幅顺差,由于我们市场经济机制还不完善,工人的工资10年得不到提高,这是极不正常的。

  如果我们的市场体制是完善的,或许是无须制订最低工资标准的硬性的法律条款。因为在我国外贸飞速发展的同时,工人的收入会逐步提高,当然企业的成本也会逐步提高,从而促使企业升级换代,使整个中国经济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可惜中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只能通过法律形式,强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这就使那些需要升级换代的企业面临“渐进性的中断”,的确给他们造成很大的困难,但不等于这些企业不是属淘汰的必须升级换代的企业。

  如果允许那些应该淘汰的企业降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那些企业或许能苟延残喘一时,然而这对我们提振经济、走上良性发展会有什么帮助吗?

  法律是严肃的,不能轻易更改。从上述分析来看,即使在目前经济衰退时期,坚决执行劳动合同法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条款,仍是利大于弊。当然这个具体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没有的,在正常时期这个标准会随物价水平而调整的。而现在劳资双方应同舟共济,因此各地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妥当的。而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大约都在现行劳动合同法出台的2008年初制订的,那时到现在物价水平其实已经上去一些了。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专题 2009年全国两会

更多关于 最低工资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