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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聃
日前在人大记者招待会上,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在移动资费问题上,现已经明确新开服务项目必须单向收费,目前在用的服务项目,最终也必须过渡到单向收费。
李毅中政策层面的表态,既是对移动单向收费争议给出“定论”,同时,也表明了这样的责任立场:面对公众迫切的诉求,作为监管部门,必须用“看得见的手”进行干预和宏观把握。
然而,此番就单向收费的表态,依旧还不具有时间上的“清晰度”。在消费者一直叫板“双向收费”时,运营商们也在拿“套餐”等方式,以事实单向收费向用户示好。政策层面明确全面单向收费,已是职能部门糅合民意和市场诉求的必要举动,不应再有模糊其词的“过渡期”。
长期以来,手机资费问题之所以一直受舆论关注,除单向收费政策“千呼万唤不出来”外,更缘于相应主管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慎言”和“不明晰态度”。单向收费的明确表态,当然是一种跨越与进步。但给单向收费附加上“最终过渡”的尾巴,却未免是一种遗憾。手机单向收费制度设计要力度更要清晰度。当然,力度并不就完全等同于“一刀切”,清晰度也并不仅仅是要求“倒计时表”的制定,它还应包括将整个实施过程向公众开放、汲取公众听证或参与实现单向收费的具体程序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