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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兴人
全国人大代表谢红到一个食品加工企业调研,发现企业为了食品的色香味超量使用添加剂。她问企业老板:“你们不怕吃坏了人啊? ”老板说:“我们自己不吃这些东西。”谢红代表说:“我当时很寒心。违法者获利,守法者吃亏,老百姓受害,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那个食品加工企业老板自以为得计,不吃自己厂里生产的那些东西,能保证就不吃到其他食品中的添加剂?据统计,我国有20多类、近1000种食品添加剂,如酸度调节剂、甜味剂、漂白剂、着色剂、乳化剂、增稠剂等。专家们解释说,合理使用添加剂对人体健康以及食品都是无害的,在食品生产中只要按国家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消费者就可以放心食用。但是,问题就出在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理”的;什么是“按国家标准添加”,什么是不“按国家标准添加”,界限很难划清。
于是,有些人就钻了这个空子,滥用食品添加剂。比如,面粉里加了荧光剂和增白剂,做出来的馒头就白得漂亮;大米经过了化学漂白,成了名副其实的“白米饭”;蔬菜水果上喷洒了保鲜剂,几个星期后依然新鲜得很;存放了很久的肉,经过化学品浸泡可以恢复新鲜的色泽; 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接连不断地加到了人们天天要食用的东西中,爆发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我们的肚子里每天不知要吃下多少添加剂。老百姓的胃成为“化学家”的试验田,想独善其身,还得把自己也培养成“化学家”。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许多食品企业产品推广中,一些研究机构和专家帮着企业大肆宣传,最后成了“信任危机”的推手。他们的种种食品添加剂无害的言论,和明星为药品作广告一样,背后有着利益的驱动。对于这些“推手”言论,我们非但不能相信,还要揭露其真实面目,加大管理力度,不能任其误导消费者。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医科大学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主任黄峻说:“现在我国食品生产领域中使用的添加物确实是过多、过滥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引起了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本着不用、慎用、少用原则,明确规定只有在技术上确有必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能允许使用;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范围和用量;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随着相关法律的完善和实施,食品生产领域中滥用的添加物的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老百姓终于有望不用再亲自充当“化学家”。
返朴归真,此其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