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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生:雷锋精神申遗有点无厘头

  作者:于立生

  为了避免“雷锋精神”消失,日前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沙坪坝区副区长刘江龙提交提案,建议将“雷锋精神”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楚辞学泰斗、国学名家朱季海先生曾言:“所谓传统,就是会一直传下去,传不下去的就不是传统。”依我浅见,凡需“申遗”保护者,亦即朱老所谓难以“传下去”者。“雷锋精神”的说法,出现在上世纪60年代,至今不过40来年,果真就“传不下去”了吗?就是刘委员提交此议案,恐怕也并无实证调查,而不过只是凭了生活经验、印象吧。

  “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如何评选的?检索得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项目申报要件有三:其一,即处“濒危”;另二,具有“艺术价值”,“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且不说“雷锋精神”已快“不在了”,其与“艺术价值”有何相关,我也是实在想不出来。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有关负责人也就此作了回应:“雷锋精神”不符合申遗条件———按照目前的申报要求,申报项目至少都是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而“雷锋精神”的历史只有几十年;况且,“雷锋精神”也不属于传统文化的范畴……

  当然不能要求委员们的提案都具有十足的真确性,一提就能通过;从权利层面而言,提交什么样的议案,委员们也当有其自由。但所拟提案要基本靠谱才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何物,申报条件是什么,一查即知。毕竟是全国两会,为民代言,关乎国计,提案不能太无厘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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