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贵峰
记者日前获悉,根据铁道部最新规定,从3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铁路部门将对列车运行中(运行最后一日6点以后)的400公里以内的短途空闲卧铺进行打折,优惠幅度在20%~50%间。(3月16日《京华时报》)
稍稍留心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向来在票价上不肯通融的铁老大,现在之所以也祭出其他行业惯用的“打折”招数,根本原因并不是它良心发现,而仅仅是市场竞争下出于利益考虑的无奈之举。也许,值得欣慰的不是“打折”这件事本身,而是背后促成它的动因——市场竞争机制。
我们知道,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路网的不断完善,再加上今年燃油税的实施、公路客运成本大幅下降,至少在四五百公里内的短途客运上,公路已具备了与铁路展开竞争的实力,甚至在某些地方这种竞争已趋于白热化。以笔者所在的湖北省为例,今年春运之后,为与铁路争夺客源,许多四五百公里以内的公路客运票价,便大幅直线下调。如武汉至襄樊的票价从148元降至52元,只比同线路火车票贵1元钱,武汉至长沙的豪华大巴票价也由152元降为70元,比同线路火车票还要便宜14元(据2月17日《楚天金报》)。这种形势下,为应对公路的竞争挑战,铁路部门推出“短途空闲卧铺打折”的措施,当然不让人感到意外。
但也惟其如此,这样一种有关市场竞争的欣慰,又不能不让人充满缺憾——因为,这种基于不同运输方式展开的异体竞争,其竞争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市场化程度都是十分有限和局促的。其一,受制于公路运输的天然劣势,汽车是不可能与火车展开全方位竞争的,如长途客运,汽车便不可能争得过火车;其二,铁路内部的竞争依然严重缺乏,而制约其内部竞争的封闭垄断的铁路管理体制依然如故。
人们若想享受全面、彻底的火车票打折,在火车上也能享受到周到服务,充分的竞争仍是惟一出路——不仅要有公路铁路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竞争,更要有深入封闭垄断体制内部的充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