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五岳散人:尊重媒体监督使问责制变得更靠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8日07:20  信息时报

  作者:五岳散人

  广州下达文件,从下月开始实行官员问责制度。制度规定了相应的问责方法与惩戒措施。其中比较有新意的算是这条:责令公开道歉。这确实是创举,要知道,死不认错这件事是许多官员优为之的,能公开道歉的还真是凤毛麟角。

  有问责制度当然是好事,详细到各种情况都想到,并且向社会公布也是好事儿。但太详细了不免也能看出问题来。比如说,这句话就相当令人浮想联翩: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提拔;重新任命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重新任命或有关规定到底是什么,我等非行政机构专家,所以并不知道。但前面半句让我这种以文字为生的人第一个感觉很荒诞——原来犯了可到问责程度错误的官员,在没有这个问责制度之前是还能评为优秀、还有可能提拔啊?如果没有这种现象的话,为啥要这么郑重地说出来呢?

  不是说犯了一点错误就抹杀其平时操心庶政的辛劳,而是觉得要是没有这个问责制度的话,官员们的错误被消化与忘记的实在是太快了一点。而且这种常识还告诉我们,对于不能评选为优秀与不能升官提拔,真的应该属于题中应有之义,如果连这个都要特别强调的话,平日里这种现象之不堪,恐怕就足以引发人们想象了。

  广州这种问责机制从文本上说应该还是相当好的,尤其是规定之具体、处罚之明确,算是一个官员问责制度的范本。但是,就是因为这么一个强调说明,倒是让人有些担心起来。

  我们知道,任何好的制度都要有人去执行。而实际上在没有这个问责制度之前,对于官员的处罚以及升迁之类的规定也不是没有,甚至也算是相当具体。但就是在这种规定还算完备的情况下,犯了错误不降反升、从甲地平级调动到乙地,甚至这边所犯的事情还没尘埃落地,那边已经胸别花束上了表彰先进的主席台之类状况实在不少见。在这种状态下,问责制度到底是否有效,或者说问责制度是不是只是用了个时髦的词汇而本质没变,还真是令人有些疑虑。

  一个制度要想落到实处,有一个方式可有效实现,那就是舆论的监督。如您所知,问责大致还算是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自己人处罚自己人的方式,任何个人或团体,对于这件事都不会特别的上心。只有外在的舆论监督与独立的调查、审核,才能使得“不得不”问责成为一种制度性的常态。好在问责办法中,规定了“新闻报道可成为问责线索”,“不接受不配合舆论监督将被问责”。这算是给这一制度以有力的支撑。接下来须关注的是,如何确保舆论监督的渠道畅通,尤其是确保对掌握权力的官员有效。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媒体 监督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