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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卓瑶
2月16日,被羁押在河北省顺平县看守所55天的翟军保突然死亡。21日,河北保定市公安局透露,目前,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组成调查组介入调查。该看守所所长已被停职(3月22日《广州日报》)。
虽然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该看守所所长也已被停职,但翟军保“突然死亡”事件真相能否大白于天下还是一个未知数。
老实说,检察机关调查无非是询问涉案警察和相关知情人,或者调取看守所监控录像。而作为利害关系人,涉案警察原本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能老老实实交代“突然死亡”事件中的过错吗?何况,涉案警察都是“行家里手”,有可能事先已销毁了所有证据。同“躲猫猫事件”一样,监控设备也可能早就“坏”了。
应当明白,看守所“突然死亡”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相对于公安机关,嫌犯及其家属始终处于被动和无知的地位。羁押和审问是在完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嫌犯“突然死亡”的一切证据都掌握在警方手里。因此,倒不如采取举证倒置的方法,直接让警方提供无过错行为证据更为现实。
从云南晋宁李荞明“躲猫猫”死亡到陕西丹凤徐梗荣受审猝死,再到河北顺平翟军保离奇死亡,公众一直质疑警方在“躲猫猫”。倘若引入举证责任倒置,警方一旦拿不出真凭实据即认定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相信看守所“突然死亡”事件的死结也就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