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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三鹿涉案官员问责不应止于乌纱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3日14: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盘和林

  监察部网站20日发布消息称,近日,中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质检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其中,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王步步受到的处理最重,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和撤职的行政处分。 

  另外有消息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说,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经过几个月工作,这一案件目前已批捕犯罪嫌疑人60人,有21人被提起公诉。有超过6人被判死缓、死刑、无期徒刑等重刑。

  这两条消息告诉我们:出现重大公共事故,相关官员最多是掉乌纱帽,但常常看到的都是一些平头百姓掉脑袋、坐牢,而且从表象来看,职务越低就越有可能被判死刑,像田文华,司法机关宁可编一个莫名其妙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罪名,让她判个无期徒刑。这里必须说明的是,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认为田文华应该被判死刑,只是这样的举动让人心寒。上次,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也是这样,甚至掉乌纱帽也是暂时的,挪个地方或者就地换个位置,照样做父母官。 

  应该承认,三鹿事件是官员问责力度最大的一次,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均在此列,被问责的官员级别之高非常罕见。但笔者认为,问责制度可以再进一步,公检法还应该着手认真调查相关官员是否存在渎职等违法行为,如果存在渎职行为,相关官员应该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官员刑责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第一条第7款中“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受到法律审判。”即使没有渎职行为,司法机关也应该查个水落石出,公布于众,给老百姓一个交代,问责不应止于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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