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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电子眼不再躲猫猫谁解个中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07:30  新闻晨报

   作者:魏英杰

  这两天,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地陆续向社会公开电子眼详细设置地点。这是根据公安部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下称《规定》)采取的措施安排。

  电子眼不再“躲猫猫”,对于驾车人士自然是个好消息。按照执法公开的理念,这玩意本来就不能藏着掖着。但别以为这只对开车人有利,和其他社会公众无关。实际上,公开电子眼只是执法公开的题中应有之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理念的转变才是关键所在。而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应该予以关注的事情。

  根据新规,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了要对电子眼地点予以公布外,还对套牌车违法行为的审核、交通违法滞纳金上限等问题,依据新的执法理念做了重大调整。所以,接下来要看的是,公开电子眼后,各地能否切实体会新规的内在精神,从而在执法措施上相应作出调整。这样的话,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性回归。

  其实在上海、杭州等城市,开车的时候经常碰上其他地方可能碰不到的“好事”。比如有一次我开车拐弯误闯红灯,给交警逮了个现行。尴尬之余,赶紧解释没看到红灯。那位交警二话不说,立马让掏出行驶证、驾驶证。一看,原来还是个新手上路。于是送还证件,说:退回去再来一次!听了这话,马上乖乖地退回去等红灯。按照这情况,罚款或者扣分本来应该是没商量的,所以心里充满了感激。类似情形后来还碰到过一两回,也听朋友提到过。

  当时心里就在想,这也许是当地交警部门没啥罚款任务,所以执法便没有那么霸道,而以批评教育为主。转念一想也未必,因为教育为主本来就是交通管理的主要原则,无非后来逐渐变样,在许多地方反倒成了罚款为主,甚至衍生出“罚款经济”的怪胎。而在“罚款经济”的催逼下,又生出许多新鲜事物来。比如有的地方,存心让你在高速上玩“变速飞车”,不到几百米就来个限速标志,而且这里是限速100公里,那头又成了80公里,车技再好也难免挨罚单。

  所以应该这么说,交警的执法态度好不好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执法理念更符合交通安全管理的核心精神。进一步讲,任何政府部门的行政和执法行为,都应当本着理性、文明、规范的要求,朝着法治化方向进步。否则,有关部门今天可以公开电子眼的具体位置,却说不定明天又搞出别的秘密武器。那样的话,就和新规的精神背道而驰了。

  有的人也许会说,都以批评教育为主,开车的不全乱来了吗?这是一种想当然。实际上,执法公开并不意味着纵容违法。事实也证明,光用重典并不能彻底管住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单纯的搞罚款扣分,除滋生部门利益外,也容易导致不必要的警民关系紧张。更何况,你有电子眼我还有电子狗,猫捉老鼠游戏玩到什么时候是个头?

  破除技术迷信,走出罚款依赖,回归执法理性——这才是公开电子眼的个中真味。现在就看各地有关部门能否切实体会,从根本上转变执法理念,走上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法治轨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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