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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安
临汾市最近几年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几任行政领导被免职。据报道,目前,临汾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均为省里下派的代理人选,而在数位前任官员先后栽倒在临汾的前车之鉴下,山西省委物色下一任市委书记人选的工作,亦遭到不少官员的相继推辞。一时间,临汾成为山西官场众多官员的畏途。(昨日《华商报》)
近些年来,矿难频繁发生,政府面对空前的民意压力。随着行政官员问责制度的推广,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政府官员去职亦渐成惯例。应当说,政府领导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是现代责任政治的基本原则。但值得讨论的是:行政官员究竟能否在体制内依循现有路径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如果能,责任和权力对等;如果不能,到临汾做官就无异于变成了一场赌博。依据常理判断,后一种情景,可能更符合目前的现实。行政官员也是理性人,他们也会权衡风险和收益,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官员们不愿意去临汾任职,亦可以理解。
中国的矿难此起彼伏,难以根治,不在于缺少资金和技术,而在于政府的监管失责。而监管失责的背后,有两个原因:一,政府的监管体制错位和监管措施的失当。目前山西基层行业安全监管的现状是:“权力上提,矛盾下压,无过错追究”。简单说就是,涉及煤矿生产、监管的主要权力都在省市一级,但主要的监管责任都在基层。如果煤炭企业出问题了,煤矿主以及一线监管机构都会被套牢。客观地讲,煤炭生产作为高危行业,即便严格执行生产规范,也有可能出问题,但政府迫于民意的压力,一旦出问题,无论缘由,基层监管者都必须为此承担责任。这样的行政压力,导致许多官员在监管过程中常常采取过度措施。比如,一个企业出了问题,相邻的企业不管是不是有问题一律停产整顿,此举虽能在现有体制下彰显执政者的整肃决心,但却导致正常经营的企业无所适从。同时,政府面对频繁发生的矿难,监管措施也朝令夕改。而监管政策的不稳定又反过来导致煤炭生产不安全。因为在政策频繁变动的情况下,生产者不加大安全投入,就会出问题,不提高规模就会被淘汰,但投入了未必就能顺利生产。政策的频繁变动导致生产者预期紊乱,从而加剧了许多矿主采取短期行为,捞一把就走,由此我们才看到,一方面政府的监管越发严厉,另一方面矿难却仍然在频繁发生。二,采矿业是一个充满风险的暴利行业,政府在该行业设置了重重关卡,这些关卡有些合理,有些却完全没有必要,但不管怎样,这些关卡都为政府官员制造了大量的寻租机会。企业主为了打通关卡,往往会与政府官员结成利益同盟体。在全国多数矿区,政府官员和矿主合股开矿,或者收受贿赂放松监管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只要不出事,在矿区任职实在是肥差,做几年换个地方即可积累大笔的财富。此一逻辑,经多年浸淫,已渐由潜规则变成了显规则。昔日曾与记者侃侃而谈,大骂煤老板唯利是图的临汾煤管局局长杨吉春,去年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而沦为阶下囚,就是最好的明证。真正可怕的是,这样的逻辑,并不会因为某一位官员的去职而中断,更不会因为一个新官员的任职而改变。中国的行政官员在许多方面权力很大,但在一些地方其实可以作为的空间又很小。多年来地方政府和矿主之间盘根错节的利益格局有很大的惯性,不尊重政府中既定的利益格局,即便是政府一把手也会寸步难行。
总之,无人愿意到临汾任职,说明政府在高危矿区的安全治理存在明显弊端,也说明过去的治理思路已经无法得到行政系统内部官员的认同。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它提醒政府不得不注意,根治矿难,需要新的方法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