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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创业板现在还创造不了奇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07:51  东方早报

   作者:鲁宁 

  有媒体以“十年磨一剑”来形容昨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IPO办法”。

  还有媒体乐观地声称:“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更有媒体相信,“选择在此时此刻开启创业板,极有利于中国经济率先于全球经济走出危机。”

  这里有个基本概念得先行梳理:发布“创业板IPO办法”是针对创业板的基本规制建设(设定),该“规制”5月1日起生效未必代表创业板(二板市场)同步运作。前者只为创业板开启提供制度保障,后者何时真正开始运作取决于欲在二板市场募集资本金之创业公司自身的主观意愿,以及证监会客观审核之决断。

  许多业界人士相信,无论如何——也是最低限度,发布“创业板IPO办法”对未来股市走势是个利好,至少,昨日股市低开高走与此规制定发布有关。这个说法也只是一己之见,一厢情愿之色彩颇浓。

  开启创业板,真真假假10余年,并非这把“剑”很难磨,也不在于此“剑”锻造工艺太复杂。析监管部门心思,更多因素抑或顾忌在于,此“剑”是把双刃剑,一不小心,借助二板市场支持中小创新公司发展,为风投基金提供退出渠道的良好愿望倒未能实现,二板市场本身却已弄成一地鸡毛,留下成串成堆的难题、丑闻待人收场。君不见,即使好不容易完成了全流通股改——时至今日,主板市场那些逼着政府操心的丑闻还不是一大堆吗?前后10余年,政府及监管部门在开启创业板市场时的踌躇、游移、顾忌、反复无常,并非毫无道理瞎折腾。

  创业板何时开启,不光要预先评估客观需求包括监管条件和监管操作之可行性,更须考虑创业板市场是否真有符合入市条件的顾主成批出现。就算有了顾主,还须考量顾主是否有借此渠道“IPO”的主观意愿。显而易见,前推10年甚至前推5年,整个中国,既有主观意愿,又有客观可能,基本符合高科技、高成长性、创业型三个条件的中小顾主并不多见。何况,对这类顾主,能对其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风险控制进行评估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就是放在今天也仍是白板一块。如是,与其在条件不成熟时冒险推出创业板——为推创业板而推创业板——把渠道作为目的,还不如一拖再拖让潜在的投资者失去耐心,这总比上当受骗受人宰割要好受些。

  此外,“创业板IPO办法”强调拟借此渠道募股公司既要主营业务突出,更要其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仅据此一条,放在10年前,无论是产业政策抑或环保政策,国家自身都还犯迷糊不是?

  迄今为止,沪深主板市场,从上市之日起就压根不具备投资价值的垃圾公司仍不在少数。再推创业板,由于创业板公司股本盘子、业绩稳定性、经营风险、抗风险能力、退市风险等等,应比主板上市公司“更小、更差、更大、更低、更高”,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意味着须承受更大的投资风险,政府就此慎之又慎是很有必要的。

  鉴于经济危机远未见底,“创业板IPO办法”突然发布,能否适时开启创业板市场,与其说决定权在政府和监管部门,不如说先得看看拟在创业板上市的潜在顾主,眼下是否有足够的上市迫切性。迫切性最终决定上市积极性。

  昨日有舆论认定,创业板潜在顾主们对“创业板IPO办法”反应冷淡,缘自被政府和监管部门忽悠10余年已耗尽了激情。我们以为,问题绝对不在于此,而在于经济危机下,市场萎缩最大的产品门类,恰恰是那些初具创业板条件的高科技、高技术公司的产品门类——天下没有免费午餐,间接融资得支付利息,上市募股得回报投资者红利,“高新市场”眼下如此“寒冷”,有多少顾主愿意立即申请创业板呢?据记者采访,排队者有之,但暂时取消这一愿景的企业数量更多。所以,不必拿“创业板IPO办法”对眼下股市作过分联想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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