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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飞:创业板成信心板需更严格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08:20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周东飞

  中国证监会3月3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创业板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是为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服务的股票市场。中国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正式启动创业板,显然赋予了这个新的二板市场在扩内需、保就业、促转型方面新的期待。从这个意义上说,创业板也将是“信心板”。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意义自不待言,但它们通过传统渠道融资困难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创业板的设立将使中小企业直接通过股票市场获得发展资本,之后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又可以通过质押股权的方式,获得银行的贷款。创业板的设立也为风险投资提供了一个退出渠道,有助于提高风投机构扶持创新型企业的意愿和资金利用效率,从而为中小企业拓宽了社会融资的渠道。创业板同时也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种激励机制,使得那些创新和竞争能力强的企业更容易获得资本支撑,在个体化的企业脱颖而出的同时,从整体上起到了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

  欣赏玫瑰的美丽,也须防范花下之刺的锐利。创业板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关键的秘诀在于比之主板市场,它的准入门槛已经相当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被大致限定为,经营三年以上,近两年连续盈利高于1000万元或收入增长率高于30%,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这样的上市门槛不仅远远低于主板上市条件,而且也低于在5年前启动的中小板。低门槛有利于更多企业获得资本,但对投资者而言却是在加大风险。因此,低门槛只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而不能低于必要的限度。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创业板不能叫创业板,只能叫做成长板,因为和英国创业板的近乎“零门槛”相比,能够进入中国创业板市场的企业只能是那些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这倒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保护投资者利益要从设置适当的门槛开始。在股市鸣锣开市之前,必须先有一整套严密完善的运行规则,规则的使命之一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这种基于创业板特点的保护,除了上市门槛之外,从已经公布的《暂行办法》中还能窥见不止一处。比如专设创业板发审委,规定不许买壳、借壳,一旦严重违规直接摘牌退市,等等。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无一例外将载明如下提示:“创业板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应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需要我们再去揣测创业板风险存在于何处,这段格式化条款已经揭示得相当清楚。可以肯定的是,与高风险伴随而来的也将是高回报,因此就像“吸烟有害健康”无法杜绝人们抽烟一样,这段警示也未必能够阻挡那些希望通过惊险一跳收获高额利润的人。如此一来,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就具备了一定的合理性。拒绝“活命钱”、“买菜钱”入市,看似是对小投资者的歧视,其实未必不是一种善意的保护。

  创业板相关制度尚未出齐,相信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更多细节会不断公布出来。于缜密的制度之外,严格的日常监管更显必要。此前曝光的企图操控股市的种种案例说明,投机者的歪心思几乎一刻都不会歇息,能够对付他们的不是中小投资者的觉悟,而是监管者的永不懈怠。相比于主板市场,创业板盘子小,股价更容易被操纵。因此,严格的监管就显得更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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