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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报:如此创业板只是一个缩小的主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09:28   上海商报

   社评

  提要   如此创业板既不能突出高风险高成长的创业公司,又不能推进IPO发行市场化改革,把创业板搞成又一个中小板或是缩微的主板,究竟有多大意思?离多层次资本体系的建立仍然相距遥远。

  市场期盼的中国创业板酝酿、起伏了十年之久,终于要面世了。中国证监会昨日凌晨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此一消息传出,市场认为机会增多,或者对股市有强心针作用,但我们却还留有一些疑问。

  所谓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英国和美国乃至中国香港的创业板,一般是不计算利润的。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两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

  上述基本上是指境外的创业板情况,结合中国的现状,现成的沪深股市,A股上市公司中有些规模很小,且深圳还有专门的中小板,因此创业板区别于主板和中小板,须强调两点:上市公司应该主要强调高风险同时也可能是高成长的那种公司,而不在于规模大小;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主要针对风险投资(VC)和私募基金(PE)的退出机制。

  可是根据《办法》:“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与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相差无及,最大差别仅仅在于一年的盈利,一个对净利润要求是1000万元,而创业板则要求500万元。仅仅是500万元利润的相差需要再开一个创业板吗?

  当然《办法》再三强调监管,强调监管信息披露,强调发行审核。据悉,在审核创业板发行方面,证监会计划单独成立一个主管创业板发行监管的部门,同时重新设立一个创业板发审委。

  中国股市常被人诟病,其最大的毛病也是最大的不规范就是信息不透明。而这种信息不透明,不仅表现在交易信息的不透明,而且上市发行信息不透明的典型表现就是不市场化。

  照理说,不管什么公司,不需要审批,只要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市门槛,就可以上市,至于它的股票发得出发不出,能够以什么价格发出去,那是由市场决定,那是它自己的事情。可是在目前的主板市场上,谁能上市谁不能上市,表面上由相关规定管着,其实却是需证监会发审委审批,可为什么同样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这个批下来了,那个却批不下来,内中的信息是不透明的。上市公司IPO不市场化成了中国股市最大的制度性障碍。

  本来,我们对于创业板推出抱有很大的希望,希望借创业板IPO推进发行市场化的改革。可是《办法》却规定,除了原来证监会的发审委,还要再成立一个创业板的发审委。看来主板IPO发行的旧习还要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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