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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亮:对嫌犯看守所做噩梦后死亡的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2日07:30  重庆时报

   作者:李晓亮

  4月1日,愚人节,整蛊无罪。当天一条热闻,几乎被网民视为黑色的“愚人节玩笑”:湖北人李文彦在江西打工时因涉嫌偷电缆被刑拘,在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其家人发现死者额头上有青紫伤痕,看守所却称其是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4月1日《楚天都市报》)

  “噩梦致死”到底是网站转载时抽出的商业噱头,还是所长原话,公众并不清楚。在传统语境中,我们愿意相信看守所恪守职业伦理,至少不会拿公民的猝死开“玩笑”——“噩梦致死”的说法太过雷人,甚至在挑战常识、挑衅公众智商;也有人不太在意这个异化表达的真伪性,立即以“珍爱生命,不做噩梦”等起哄式网络表达,诠释了真相焦虑之下网民集体无意识的不信任姿态。

  虽说情绪化表达不甚理性,但罪不在网民。九江看守所对此也不用太过委屈,他们其实是在为“前辈”埋单。因为此前看守所里的猝死事件,官方解释多半都与死者“心脏病”有关,这一度被讥为“潜规则”。或鉴于此,为“满足”大众口味,“躲猫猫、俯卧撑”等异化表达,纷纷出炉。可这是本末倒置。公众愤怒不在于死因不新奇,而在于智商被侮辱真相被蒙蔽,抗议源于探寻真相的正义冲动。化解信任危机,只能还原事件真相,舍此别无他途。

  比如九江看守所现在欲证清白,就须回答以下问题:死者弟妹所称李文彦被抓后仅接到一个电话通知,是否符合办案程序?死者额上伤痕,真是和“躲猫猫”一样被所谓牌友留下的“一指禅”的友情印迹吗?若这“游戏”和死因有关,算不算是被“牢头狱霸”打死的?警方是否该为此担责?包括尸检在内的相关录像能否全部对外公开?

  只有对上述疑点,一一释疑解惑,才能证明“噩梦猝死”真是一场愚人节的“噩梦式玩笑”。但若随着案件调查,这些问号不但没被拉直,反而越来越多,那我们就该反思这种信息披露机制了。否则继“做噩梦”之后,雷词还会绵延不绝。推而广之,不光是看守所,不少公权力机关都有类似的“选择性”信息发布的路径依赖。或欲以此“引导舆论”,或是选择别出心裁的说辞(如“躲猫猫)糊弄民意。但离奇的解释只能让民众出离愤怒,激化矛盾。

  其实,社会发展蓄积的矛盾与冲突,如公权力失范导致的公共性事件,只是社会运行中常规化组成部分。靠严防死守封锁消息,无助于问题解决。一个好的制度,是能够容纳冲突的制度:只有社会的容纳能力强,才能有针对性地寻求制度化的解决之道,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制度自信。

  制度正义体现于执行力,执行力又与执行机构的公信力挂钩。而相关部门有时却费尽心机,妄图以挑战人想象力的异化表达来遮丑。从“俯卧撑”到“躲猫猫”再到“做噩梦”,此类怪象层出不穷。公众已从最初的愤怒到渐感麻木,容忍已近临界值,这对政府公信而言,十分危险。

  可以想象,若公众对公权力机构普遍充满警觉,对“做噩梦”之类的回应一笑置之。那么在此制度语境下,公民的权利保障无疑是羸弱和不确定的。而要让舆论对政府回应释放足够的善意,政府就应塑造自身的权威感。政府公信力的修复,则必须保证“李文彦案”这类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能由程序正义最终导向实质正义。而公众最的愿望,莫过于“李文彦案”之后,“噩梦致死”式异化表达,真正绝迹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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