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文武
按照北京市政府去年9月底发布的《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北京市试行除公车外的社会车辆(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如今,据半年试行期结束还有一个周的时间,限行效果怎么样?有没有继续实行下去的必要?
笔者认为,限行虽然不是一劳永逸的政策,但其是目前条件下的最优选择,其主要的功效在于为我们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布局环境、继续推进、保护和建设人居城市赢得了时间,也为我们致力于上述努力提供了宝贵经验。
去年奥运会前夕,北京市对1998年正式提出申办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以来的空气质量进行了对比,发现连续9年持续改善,“蓝天”数从1998年的100天增加到2007年的246天。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市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此后,北京市环保局、交通委、交管局联合公布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决定将交通管理措施及错时上下班措施试行半年。
机动车排放的废气,是空气环境最主要的污染源之一。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错时上下班等一系列旨在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环境善的措施,无疑能减少一大批汽车尾气、污染物和遏制道路扬尘等天气。据环保专家此前的预测,“限行措施”的实行将使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63%。
既然环保效益这么客观,对人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巨大的积极推动作用,那么这个“限行措施”就有必要成为一种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并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新风尚,或者是形成一种养成习惯长期坚持下来。
诚然,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等措施,会给人们带来不便,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效率。当然,也会有一些人会别有用心、不择手段地采取多种手段逃避“限行措施”,使“限行措施”短时效果落空,但那只是一段时间的问题,不可能长时间干扰“限行措施”的执行。因为,一个事关市民健康福祉的环保措施,比任何生产产值、效能还珍贵,是一笔巨大的“生命财富”。
因此,笔者认为,在没有更好的改善公共交通、环境和道路状况的措施时,北京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等“限行措施”试行后,有必要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并形成一种出行常态,在人们心中种下“绿色出行”的种子,从而更深刻地推进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