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冼兹
在一些悬疑重重或者有争议的案件中,关键环节的监控录像资料,不是不翼而飞就是监控设备莫名其妙地损坏,这几乎成了一种"规律"。
4月2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男子李文彦猝死湖北九江看守所一事又有新消息:其家属察看了李文彦的部分监控录像,李从睡觉的地方往活动间走时摔倒,但画面未显示为何摔倒。家属提出调看活动间探头所拍录像,但看守所称,当天9时以后该活动间的录像因电脑硬盘故障,没有录像可以调看。
今年春晚小品《不差钱》中有两句经典台词:“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花完”;“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活着,钱没了”。而对李文彦的家属来说,台词似乎可以改成这样: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录像没了!
想想吧,当家属发现李文彦的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看守所说,在押犯们经常趁管教干部不注意在一起玩牌,输了的就被“弹额头”。“弹额头”咋会弹出几处青紫伤痕呢?李文彦为何会摔倒?李文彦在活动间里又发生了什么?李文彦为何会在梦中喊出“又来了”?这与他此前在活动间的“玩牌”有什么关系?这一切疑问,家属都希望通过调看活动间的录像来找答案。现在,看守所“没有录像可以调看”的答复,自然令李文彦家属的这些希望化作泡影。亲人不明不白猝死了,录像没了,原因也就找不到了,这难道不是令李文彦的家属感到最痛苦的事吗?
同样感到痛苦的应该还有“躲猫猫”事件中李荞明的家属,“躲猫猫”事件发生之后,李荞明的家属与公众都希望看到看守所的监控录像,但有关部门表示,看守所监控设备损坏达半年,看守所未进行修理,所以无法提供监控录像。对此,人们感到匪夷所思:在看守所这种监禁重地,如何会让监控设备损坏半年而不加修理?这可能吗?
在一些悬疑重重或者有争议的案件中,关键环节的监控录像资料,不是不翼而飞就是监控设备莫名其妙地损坏,这几乎成了一种“规律”。比如,在哈尔滨的警察杀人案中,摄像资料残缺不全,甚至在播放的时候前后顺序颠倒;而在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案中,关键时刻的录像无故失踪(一说厕所处没有监控)……
摄像头的发明和广泛使用是科技进步的成果,究竟如何让摄像头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何避免监控设备突然损坏事件的发生,看来已经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人死了亲属非常痛苦,更何况死得不明不白?期待以后人们不再有这种“人死了,录像没了”的难言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