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义昆
河南灵宝市政府以违法以租代征方式“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失去土地。而村民所得到的补偿只是微薄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有涉及。上海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网上发帖,被灵宝市网警跨省抓捕。灵宝市委宣传部一位王部长说,“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4月8日《中国青年报》)
又见“因言获罪”,又是诽谤!自2006年10月重庆发生“彭水诗案”以来,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陕西“志丹短信案”、山东“高唐网案”等多起公民因言获罪案件随后接连发生。看来,批评与质疑政府官员,确实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当地警方在8天后便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理由是“证据不足”。既然“证据不足”就说明王帅无罪,遗憾的是,宣传部王部长仍然理直气壮地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可见,当地政府部门并非没有预见王帅的行为不会构成犯罪,但仍以诽谤罪将其关进了看守所,显然只是为了教训教训他。这种将法律当做“教训”普通民众的官场作派让人不寒而栗。警方在放人之时,竟又以要求其家人“把果树砍了”作为交换条件,这种将司法手段当做工具的执法方式也让人心生恐惧。
从胡锦涛、温家宝到各级官员都在强调网络监督。当地官员却仍然认为“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王部长声称“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可现实是,王帅已多次向各级国土部门和相关纪检部门反映,“没有任何回音”。在这种情况下,“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似乎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