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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次贷危机下的中国信用卡恶意套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8日08:18  东方早报

  作者:余丰慧 

  5月5日,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六个方面加强银行卡尤其是信用卡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相应的犯罪。其中信用卡的恶意套现也将是打击的重点。5月6日晚央视“经济半小时”有专题对信用卡恶意套现现象进行了明察暗访。

  作为业内人士,笔者第一感觉是“经济半小时”揭露的恶意套现问题不但属实而且真实情况有过之而五不及。而对于《通知》,感觉是临时抱佛脚之举,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没有找准信用卡恶意套现的根本内因。

  多方利益驱动是信用卡恶意套现的首因。一个小小的套现行为:解决了持卡人急需的现金流动性需求;提供套现的非法机构和人员获得了1-2%的手续费收入;发卡行、提供POS机的机构以及银联公司能从商家给予的返点收入中各分得70%、20%和10%的利益。各得其乐、各取所需。想让发卡行、提供POS机的机构和银联公司去加强管理,不是自己切断供养自己的双手吗?

  在上述利益驱使下,一场关于信用卡、银行卡白热化甚至肉搏式的竞争上演了。各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巨大任务压力下,都把眼睛瞄准了银行卡领域。美国花旗银行信用卡收入占其整个收入70%的故事,在各个银行、各个报告会上不断讲述甚至灌输。紧接着,对于信用卡申请人的各种门槛都降低了,收入最低限制取消了,而透支额度最高规定也不顾及了。一些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都敢于让其办理信用卡。这不由得使笔者想起了美国次贷危机前,一些按揭贷款金融机构在大街上拉人贷款买房的情景。对于POS机发放没有标准,只是发展商户,而没有发放标准和要求。在利益驱动下,出现盲目发展商户,盲目发放POS机,最后恶意套现就不足为奇了。不仅专门的非法机构提供套现服务,在特约POS商户中,恶意套现也非常常见。

  对银行卡市场管理不力、监管不严、制度不完善或者形同虚设是另一个原因。1990年代初期,曾经出现过信用卡恶意竞争、盲目发展、盲目透支以及无节制套现状况。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最终国家买单了之。那次的深刻教训,一些监管部门至今没有认真汲取。特别是对一个时期以来,信用卡恶意竞争、恶意套现熟视无睹,对银行卡收费纵容、放任,对银行卡管理从制度上缺失、从行动上迟缓。一些制度漏洞至今没有弥补,只是文件上、通知中强调查处、处理。

  信用卡恶意套现行为,严重影响了对个人信用记录的管理,严重破坏信用卡使用规定和现金管理规定,信用卡恶意套现客观上造成发卡行、POS机安装机构以及银联公司不当得利现象。更加严重的是,恶意套现放大信用卡风险。有可能出现不法之徒利用多家银行信用卡通过大举套现长期占据银行信贷资金,甚至最终违约不还,给发卡行造成巨大信贷资金风险。有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末,上海各持牌信用卡中心不良贷款率为2.42%,同比增长0.76个百分点;在沪中资商业银行分行信用卡不良贷款率为2.2%,与同期上海市场各项贷款1.51%和个人住房贷款0.6%的不良率水平相比处于较高水平(3月28日《中国证券报》)。现在国际上都在议论金融危机下一个爆发点可能是信用卡套现、透支,中国的恶意透支现象已经给金融风险预留了缺口。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坚决遏制。监管部门必须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行动上严厉打击,从利益上约束银行、银联的盲目发展行为。必须对信用卡市场进行一场严格整顿和净化。否则,中国的信用卡可能会重蹈美国次贷危机的覆辙。(作者系银行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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