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龙
汶川大地震整整过去了一周年,国内各种相关纪念活动盛况空前。有报道说,汶川县将把震中映秀镇的“灾害知名度”转化为“发展吸引力”,将其打造成全球知名的“震后第一镇”品牌。以举办纪念活动为契机,展示重建的标志地、防灾减灾的示范区和极具特色的旅游镇,努力把人们对灾难的关注转化为经济消费市场。另有消息称,央视有关剧组已赴川推出大型晚会,成龙、赵本山等明星组成了强大的演员阵容,为灾区献上“365个祝福”。
早就有人担心,“5•12纪念日”会充斥功利色彩,甚至被演绎成“周年庆”,今天看来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现有证据表明,“万人公祭”、“展示民生工程”、“筹拍电视剧”、“举办文艺晚会”等活动已被列为纪念活动重头项目,借用汶川县宣传部官员的话说,这对恢复信心、鼓舞斗志、走出阴影、面向未来、重拾希望以及铭记恩情具有重大的人性意义,同时也是灾区广大群众的普遍需求和迫切愿望。此举很让人惶惑,如果说人们普遍需求心理安慰还说的过去,说“举办文艺晚会”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恐怕有偏题之虞。
令人遗憾的是,既定的事实对于灾区大多数人心理上的伤害并不亚于一场地震——早在5月7日中国日报网就报道:在通往重灾区绵竹和汉旺的路上,工人们正安装红色基调“心连心”为主题的招贴;慰问演出以“明星阵容强大”为噱头进行着宣传;当地很多工程在为“迎接”一周年而忙碌……“检查团”、“慰问团”、“旅游团”蜂拥而至,本来应该凝重肃穆的纪念地,呈现出的却是一番欢天喜地的景象。
究竟该怎样纪念灾难?一个貌似简单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最人性化的命题。回想一年前,山崩地裂,房倒屋塌,数万生灵瞬间消失的情景,幸存者不可能以欢庆方式去祭奠自己的亲人。然而,出现这样与人性相悖的情况并不出人意料,既然曾有“做鬼也幸福”的浪漫语境,“纪念日”就能演绎为悲伤的盛宴和功绩的展台。尽管捐助“空头支票”事件被接二连三曝光,尽管拿悲情做无本万利的生意大有人在,丝毫不影响某些人自我标榜的热情。
在通常意义上,纪念灾难是为了缅怀故人,以警示生者珍爱生命。一些自然灾害多发国明文规定,灾难纪念日严禁各种形式的娱乐。有的国家甚至用法律细化了相关内容,他们的纪念项目除了向罹难者默哀,再就是进行防灾救灾演练。比如日本,每到阪神地震纪念日,震灾纪念协会都会对全国的建筑、交通、水电等设施进行排查,获得相应数据后无偿公之于众,让人们知道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系数,目的是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相比之下,中国的纪念活动普遍欠缺人文关怀,其心态表现在一些传统节日中尤为突出——端午节是良臣屈原投江纪念日,人们总是载歌载舞同欢共庆;清明节(寒食节)是孝子介子推的纪念日,人们往往以祭祀的名义举行豪华盛典,互相比阔炫富。正是有了这样的文化基因,才有了“地震经济”的喧嚣,虽然不是“地震搭台经济唱戏”那么赤裸裸,核心取向也不是为了怀念故人,就算是为了筹措善款,也与“纪念”无关。
客观地说,引导幸存者积极面对未来本是善举,毕竟经过生死考验的人们还心有余悸,失去亲人失去家园后的心灵创伤尚未完全修复,目前很多人依然局促于为救灾搭建的“板房”里,亟需心理引导和经济辅助。而越是这样,就越让人觉得用娱乐姿态纪念灾难有强烈的讽喻意味。可以想象,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某些形象和政绩将被高高举起,最关键的民生问题则会被置于幕后,道理如同公共救济缺位导致的“板房奇观”,销售这一“风景”的后果只能大煞风景。
基于最基本的人性角度出发,既然是对灾难的纪念,更多地应该体现“灾”与“难”的本质上。寻找“灾”的诱因和规律,强化防灾意识和手段,竭力避免灾害带来的负效应,是纪念的第一要务;其二是反思“难”的原点,比如为什么大面积倒塌的都是教学楼,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某些人斥巨资大搞形象工程而置民生艰难于不顾。如果一味宣传灾难背景下的荣誉,淡化援助资金是否被合理利用,回避灾区民众生活能否真实改善,这样的纪念形式不但形同于无,还会产生极大的反作用力。
德国哲学家泰奥多•阿多诺说过:“奥斯威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人祸固然不能与天灾相提并论,但在经历一场同样惨绝人寰的劫难后,把娱乐和商业嫁接其上也无异于野蛮。尤其是恰逢大地震一周年祭,震区势必再度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一个人的面孔将映衬一个群体的心态,一个群体的心态将折射出一个民族的精神。若不能虔诚向罹难同胞低头致哀,就不能唤起民族崛起的力量,所谓“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