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乐悟
说起“限塑令”执行一年的成效,这项政策的“发起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用的是“挺可观”三个字。在搜狐绿色频道主办的“限塑令”执行一周年论坛上,有关方面公布的两组调查结果可对其佐证:
其一,按照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今年5月20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外资超市塑料袋使用率下降80%以上,内资超市下降60%以上,平均下降66%,塑料袋减少大概每年400亿个。
其二,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经过该协会与相关方面的调查发现,去年6月至今,废塑料在垃圾里面的量减少了10%以上。以每天产生垃圾将近两万吨的北京市为例,其中塑料袋含量占到10%左右,即2000多吨。2000多吨减少10%,即每天减少200多吨。
显然,限塑的主流是好的,但问题仍然不少,如集贸市场限塑不力,执法部门监管不严等等。
李静表示,从6月1日开始,发改委、商务部、质监、工商四部门将到各地进行督察和抽查。
“限塑令”实施后,一些商家卖场纷纷在收银台边挂出各式各样的所谓“环保购物袋”销售,其中无纺布购物袋居多。但专家指出,无纺布袋绝对不是环保袋,甚至危害更大。它也是用石油生产,而且用得更多。
实际上,在使用购物袋方面,究竟何为环保,“限塑令”实施后的一年间,也是有关专家不断呼吁、公众不断启蒙、认识的过程。其间,各级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和企业也都在大力寻找替代品、推广环保购物袋,但一位民间环保组织负责人表示,大量推广,或许是一次更大的浪费。因为其实任何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会消耗资源,产生污染,没有一个是绝对的环保。我们只能通过减少使用量达到相对的环保,
李静认为,我们提倡的是环保,是购物以及购物后使用整个过程的行为,不是一个袋子的行为。
据介绍,实际上我国一些省市早在国家层面“限塑令”实施之前,就局部开展了“限塑”,这些“令”行效果不一,但也有许多好的做法。在我国最早“限塑”的云南,你会看到捡垃圾用的是云南手织的袋子,提肉是用草绳,还有许多网兜;在海口,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后,无论完好还是破损,永远可以退回到超市。国外的做法也可借鉴,日本妇女从超市买回肉后,会将盛肉的小托盘洗得干干净净送回超市,不仅因为其环保意识较强,还因为如果把它随垃圾扔掉,要缴费,如果送回超市,积累多了,还可得到一些价格上的优惠。“这方面有一个疏的政策,那方面有一个堵的政策,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李静评价说。
董金狮表示,废旧的塑料袋很麻烦,如果填埋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对于塑料袋我们提倡能不用就不用,能重复使用就重复使用。最后实在不能用了,就再次利用。”他呼吁有关方面加大对废塑料袋回收处理的支持力度。让废塑料袋不再简单被填埋、焚烧,把它变成一种资源、一种产品。“这样限塑的政策才更有意义。”
据商务部商贸司标准规范处处长李嘉建介绍,我国第一批在26个城市进行了废旧塑料再利用试点,目前在搞第二批试点,第二批试点要覆盖所有省会城市和地级城市。这其中,中央财政做了很大努力。“随着这些措施的实施,废旧塑料的再利用一定会有很好的效果。”
权威人士表示,“限塑令”不是为奥运制定实施的,并非“奥运过了就完了”,也不会是一项“不了了之”的政策。如果全社会共同努力,良好的效果是可期的。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