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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卯刀:组织初中生集体替考该当何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4日15:17  北方网

  作者:金卯刀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有群众向记者反映: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考时,连云港赣榆县罗阳中学强迫在校初二年级尖子生100多人集体替考。被替考的都是初三年级成绩很差或者已经辍学的学生。

  各种各样的考试舞弊现象时有耳闻,但赣榆中考集体替考事件不一样的作弊动机与背景,更值得深入剖析与审视。    

  过往的高考集体替考事件,虽然有着中介组织、案件组织者甚至犯罪团伙的身影,但参与其中的替考者,几乎都是成年人,已经具备独立的完全行为能力,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全责。然而赣榆中考集体替考事件却有所不同,参与替考的100多名在校初二年级尖子生,都未满18岁,替考也并非出于他们的本意,而是被学校老师强迫。

  学校为什么要弄虚作假组织集体替考呢?据说是因为初中阶段教育属于义务教育,上级对学校升学率和辍学率都有要求。为了保障学校考核顺利过关,所以就有了组织替考的动机。难道学校领导和老师们不知道,这将会给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因此,家长与社会有理由质问赣榆县罗阳中学:有了这等造假的土壤,你们会培养出什么样的苗子?组织初中生集体替考,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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